1、考试对象
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班学生。
2、考试科目和方式
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物理实验、化学实验。
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均为闭卷笔试,英语另加听力测试,数学、物理、化学3科考试允许携带计算器;政治、历史2科采用开卷笔试方式,允许携带课本和资料;体育采取现场测试;物理、化学实验考试为实际操作测试。
3、试卷分值和考试时间
英语(含听力测试题30分) 、语文、数学试卷的卷面分值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物理、化学、政治、历史试卷的卷面分值均为100分,物理、政治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历史、化学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物理、化学实验考试分值各10分。
考试时间表(2009年6月19日至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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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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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语文8:30-10:30 |
英语3:00-5:00
(听力试听2:57-3:00)
(听力考试3:0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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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数学8:30-10:30 |
政治3:00-4:30
历史5: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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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
物理8:30-10:00
化学10: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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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绩登录及其他
语文、数学、英语3科成绩按原始分记载;
政治、物理、化学、历史4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原始分不得公布。具体的等级划分按《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08〕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等级成绩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中〔2008〕108号)规定执行。
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记载,得6分(含6分)以上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