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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民族中学2013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2013-4-29 11:45:50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市民族中学2013年秋季招生方案的批复

 

宁德市民族中学:

  你校《关于201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请示》(宁市民校〔201310号)收悉。根据2013年我市下达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你校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经与福安市教育局协商,同意你校今年秋季高一年级共招生520人(含正取生、择校生、定向生、特长生以及自主招收的培优实验班学生和福安市以及本校推荐的保送生)其中汉族生260人面向福安市招生、少数民族招生260人面向全市招生,按照有关规定520名招生计划中正取生433名、择校生87名(占非择校生总数的20%)。面向福安市招收的实验班学生、保送生、定向生和特长生按照宁教中﹝201311号、宁教中﹝201312号和福安市的有关规定招收。

同意你校2013年秋季初中招收少数民族学生200人,招生范围、推荐办法、名额安排等均按你校《关于201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请示》(宁市民校〔201310号)中提出的方案执行。

你校要主动加强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的联系、沟通和协调,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附件:

《宁德市民族中学关于201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请示》(宁市民校〔201310号)

  

 

宁德市教育局

2013424

 

          

抄送: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424日印发

  

 

宁德市民族中学文件

  

宁市民校【201310                  签发人:郑一平

 

 


宁德市民族中学关于201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请示

 

宁德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我校2013年秋季初、高中招生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高中招生部分:

1、招生人数和范围: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招生规模,结合我校实际,高一秋季招生共520人(少数民族生、汉族生各半。其中含保送生、择校生、定向生以及课改实验生)。少数民族生面向全市范围招收,汉族生面向福安市招收。

2、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市统一的中考文化成绩和等级组合要求择优录取,福安市以外的市、区、县高一少数民族生的招生将依据志愿和中考成绩,结合民族生照顾政策并参照当地一、二级达标校的录取线,确定录取线。

二、初中招生部分:

1、职权范围与工作职责

今年我校初中部面向全市招收200名优秀少数民族推荐生。这项工作是在宁德市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以我校为主,并同我市各县(市、区)教育局、民宗局分工协作,共同负责进行。

2、招收推荐生的县(市、区)名额

我校拟定向各县(市、区)招收少数民族推荐生200人。根据近几年招生情况,具体名额分配如下:福安市100名、霞浦县32名、蕉城区23名、福鼎市13名、古田县13名、寿宁县8名、周宁县4名、柘荣县4名、屏南县3名。我校教职工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将直接录取我校,不占各县(市、区)招生指标。

3、推荐生的条件

各小学199991以后出生的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且具备以下诸方面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当年优秀少数民族推荐生。

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别是德育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县(市、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别是学业成绩一贯优秀。(曾被评为县(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要求。

此外,省级以上劳模、烈士或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以及高山、海岛、突出部的驻军现役军人的少数民族子女,将优先给予录取。

4、工作程序

⑴各小学组织推荐生,认真填写《推荐生情况登记表》。各小学在进行工作时,应坚持公正和民主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学校组织相关班主任、科任教师,依据招生条件,经过充分酝酿,提出推荐人选,经学校领导班子审核批准后,在全校张榜公布。

⑵各小学于6月中旬将《推荐生情况登记表》直接送往县(市、区)负责初中招生的初教股或中教股。

⑶我校将在6月底或7月初组织有关教师赴相关县(市、区)对推荐生进行摸底和审核,必要时对相关学区的推荐生进行面试。

⑷协同各县(市、区)民宗局审查学生民族身份, 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复核,初定录取推荐生名单,上报宁德市教育局批准,确定录取推荐生名单。

⑸寄发录取通知单。

5、凡未接到我校录取通知书的推荐生,届时由各县(市、区)安排入学,已接到录取通知单的学生,按通知单到我校报到注册。

三、自我监督,制约机制

成立校招生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由小组集体讨论,进一步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加强招生监督检查,认真接受校务公开小组的全程监督,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五公开三监督;招生计划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监督电话和接待地点公开,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新闻单位舆论监督。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凡违纪者,我校将报送宁德市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联系电话:6382186(校长室)    6558456(教务处)

妥否,请示复。

 

附件1:优秀少数民族推荐生情况登记表

                   

 

 

                        宁德市民族中学

                                   2013年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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