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安溪第八中学省一级达标高中申报资格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42号)文件精神,在安溪第八中学申报、安溪县教育局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申报资格进行实地审查,并获得通过。现予以公示10天(5月6日至5月17日),如有异议,可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22798807(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22782219(市教育局中教科)
泉州市教育局2013年5月6日
更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