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市直小学的招生工作,服务新一轮小学课程改革的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和谐校园。经研究,制定今年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漳州市招委会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规范招生制度
(一)在市教育局局党组领导下,下设“漳州市直属小学新生资格核查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局、芗城区公安局各一名领导组成,负责对学校上报的新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具体事宜由初教科负责,最后由局党组审核、研究、确认。
(二)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公布招生简章,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并对申请入学的一年级新生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填表、分类、确认。
二、坚持原则,严格招生范围和程序
(一)总体原则
实行“公办学校免试划片、民办学校免试自主”的招生原则。
(二)控制规模和班生额
学校必须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管理规程》和省《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认真做好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额的工作。
1.招生计划
漳州实小胜利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腾飞校区6个班270人;
龙师附小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270人;
漳州正兴学校小学部一年级计划招生400人;
漳州立人学校小学部一年级计划招生300人。
2.招生对象、年龄
市直小学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即200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公办小学招生相关规定
1.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他们的实际住所)。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内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除此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新入住的一手房除外)。(2)适龄儿童的父(母)确无房产,租住市管公房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即在市区无其它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3)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施教区内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6年以上。
2.招生范围。沿用往年施教区范围。
3.操作程序。学校要按照往年操作办法,6月份开始接受申请登记,并做好入户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后向社会公布),并于7月1日前送交上报研究的材料:一是“一览表”(“一览表”一式三份,须附带电子文本);二是招生工作方案书面汇报(一式三份)。
4. 妥善处理寄户、挂户对象。寄户、持户等人户分离现象,不符合市直小学施教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回原户口施教区所属学校就读。芗城区教育局要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的学校入学,区属有关学校,不能借故拒收。
5.严格控制招收借读生。对个别符合规定的港、澳、台籍子女等享受政策性照顾,居住在施教区内的,须由家长提出申请,在保证接收施教区内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审核后,报市直小学招生领导小组核准方可录取。
6.部队子女就读。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读市直公办小学依据“三定”原则进行录取,即:一定共建部队,即部队须选定一所市直小学进行共建的现役部队,签署共建协议;二定部队干部级别,即团级单位须副营以上的干部子女才符合入读市直小学资格,师级单位须正营以上的干部子女才符合入读市直小学资格;三定人数,即漳州实小每年招收部队子女25名,龙师附小每年招收部队子女45名。由支前办根据此原则审查报送入学名单,学校再负责收齐家长军官证、结婚证、身份证和学生户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7.体育特长生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德育科负责。具体项目和人数为:漳州实小胜利校区体操10人、蹦床8人,龙师附小跆拳道8人,招收范围只限芗城区、龙文区生源。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在漳州市直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及核查小组的监督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招生登记报名、入学注册时,领导小组将派督查小组莅校督查,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拒绝接受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查处。对违规招生,一经查实,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退回违规招收的学生。
(二)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要妥善处理因城区改造、居民回迁、搬迁等子女就读问题,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
(三)若遇到重大事情,及时上报请示招生领导小组;遇到疑难问题,主动与芗城区教育局联系,争取得到支持解决。区内小学之间的问题由区教育局裁决,区属小学与市直属小学之间的问题在协调后仍有争议的由市教育局最后裁决。
附件:1.2013年漳州市直小学施教区内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
2.2013年漳州市直小学施教区内一年级招生研究一览表
漳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