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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门峡中招高中招生政策方案

来源:3773中考网 2013-5-31 20:49:59
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各中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3〕36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普通高中教育为宗旨,坚持“规模适度,提高质量”的办学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有利于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进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初中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学生报名、志愿填报和高中录取等项工作;各普通高中根据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体局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将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标准、录取信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咨询渠道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正确导向原则。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普通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普通高中志愿
(一)志愿设置

志愿设置

批次

批次名称

招生学校及类型

备注

第一批

面向全省提前批次

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

第二批

面向全市提前批次

三门峡市外语高中面向全市招收500人(均为统招生);

门峡市外语高中国际课程班100人;

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100人;

三门峡市实验高中艺术、体育考生400人(其中统招333人,择校67人);

三门峡市一高艺术、体育考生90(面向市区,其中统招75人,择校15人)。

市区指湖滨区和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下同。

根据省系统设定要求,三门峡市一高招收的艺术、体育考生,设定在本批,但只面向市区招生。

第三批

面向县(市)提前批次

面向县(市)招收的艺术、体育考生。

县(市)根据本地实际自定是否设置本批次志愿。

第四批

统招批次

面向县(市)和市区各高中招收的统招考生。

市外高167人;

市一高492人;

市实验高中334人。

第五批

择校批次(含民办学校)

面向县(市)和市区各高中招收的择校(含民办学校)考生。

市外高133人;

市一高118人;

市实验高中66人。

第六批

调剂志愿

面向县(市)和市区招收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考生。

第一批:面向全省提前批次设置一个志愿;
第二批:面向全市提前批次设置一个志愿;
第三批:面向县(市)提前批次设置一个志愿;
第四批:统招批次原则上设置两个志愿(仅有一所高中的县(市)设置一个志愿);
第五批:择校(含民办学校)批次原则上设置两个志愿(仅有一所高中的县(市)设置一个志愿);
第六批:未录取满额的高中,招收未被前五批志愿录取且同意调剂的考生。
各县(市)教体局也可根据本县(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际,在系统中自定第四批、第五批志愿数量。
(二)志愿填报
1.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从今年起,实行考前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在中招报名结束后登陆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zk.hagaozhong.com),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全市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时间以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填报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收考生填报志愿。
2.每位考生在第一批面向全省提前批和第二批面向全市提前批只可填报一个志愿;市区考生在第四批面向市区统招批次和第五批面向市区择校(含民办学校)批次可各填报两个志愿。各县(市)考生根据本县(市)各批次志愿设置情况填报。
3.填报第一批面向全省提前批“宏志班”和第二批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志愿的考生,应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5月25日前持乡、村或社区、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监护人低保复印件以及《2013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报名登记表》到各县(市、区)教体局或三门峡市一高报名。各县(市、区)教体局和三门峡市一高于5月27日前将考生贫困证明或监护人低保复印件以及《2013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报名登记表》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考生资格。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将审核结果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和直属有关学校,各单位负责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宏志班”志愿并参与全省和全市提前批“宏志班”网上录取。
4.填报第二批面向全市提前批次艺术、体育类志愿的考生和第三批面向县(市)提前批次艺术、体育类志愿的考生,需参加市、县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或者参加高中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市教育局根据市、县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和高中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视各类别生源情况按各类别全市总计划的1:1.5—1:3确定全市美术(含书法、摄影专业)、音乐、播音编导、体育专业合格分数线,只有专业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第二批面向全市提前批次和第三批面向县(市)提前批次的艺术、体育类志愿。
5.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初中学校应在考生填报志愿前,通过一定形式公布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招生办法,以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综合考虑本人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家庭经济状况,慎重填报志愿。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和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正确填报志愿,任何单位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打印出《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并由学校集中备案。社会考生到各县(市、区)招办确认信息。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完成本单位所有考生的志愿填报及校对确认工作。
四、普通高中录取
1.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从今年起,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要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agaozhong.net)进行,全面实施网上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全市统一时间,具体时间待全省提前批录取时间确定后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录取按梯度志愿模式进行,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即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遵循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填报志愿、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按顺序排列的志愿,通常称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等。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凡第一志愿填报同一所学校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2.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取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投档到其所填报本批次的高中学校,各高中学校根据录取规则阅档,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退档处理,以免造成空档影响学生下一批次志愿录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审核,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确认考生录取学校。
3.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C等以上(含C等),其中普通高中录取的统招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B等以上(含B等)。普通高中录取的社会生对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不作要求。
4.普通高中分配生的招生学校为全市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总数不低于本县(市)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总数的50%。普通高中分配生的招生条件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B等以上。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的录取办法为:在面向市区统招批次先录取分配生,再录取统招生。以每所初中学校为单位,在报考每所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符合分配生录取要求的考生中,依据每所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根据考生中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其未完成计划可降20分进行录取,如降20分仍不能完成的分配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各县(市)普通高中分配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教体局依据本地实际和全省普通高中录取系统的要求自定。
5.全市提前批次艺术、体育和第三批面向县(市)提前批次艺术、体育考生录取办法为:专业考试合格依据中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三门峡市外语高中在面向全市提前批次中面向全市招收500人,均为统招生。录取办法为在所有填报面向全市提前批三门峡市外语高中志愿的考生中,依据考生中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完成招生计划。
7.三门峡市外语高中在面向全市提前批次中面向全市招收100名国际课程班学生。录取办法为在所有填报面向全市提前批三门峡市外语高中国际课程班志愿的考生中,依据考生中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完成招生计划。
8.三门峡市实验高中在面向全市提前批次中面向全市招收400名艺术、体育专业特长生,招生办法见《关于三门峡市实验高中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育专业特长生的通知》(三教文【2013】136号)。
9.各普通高中根据录取结果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录取通知书要加盖录取学校的公章。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高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省教育厅的招生要求,从今年起各普通高中的学籍数据将根据各普通高中的录取结果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中直接转换生成。因此,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到非录取学校报到的将不能取得该校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不得接收未被本校录取的考生报到,对普通高中私自接收的非本校录取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教体局及各普通高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完成招生任务。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科学规划普通高中发展,结合布局调整,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招生能力,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特别是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普通高中要准确理解和执行普通高中的各项招生政策,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维护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在招生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的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2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再提高。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普通高中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严禁跨区域招生的有关要求,加大对普通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即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和国际班,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任何学校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各普通高中不得提前组织招生考试,私自挖掘生源,进行录取。对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或私自招收的学生,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三)严格落实收费要求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普通高中要认真落实既定的各项收费政策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有关收费要求,不能擅立名目或抬高收费标准向学生乱收费。择校生所缴纳的择校费由各普通高中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学生中途转学或者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择校费标准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四部门关于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有关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豫政法[2005]49号)制定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有关收费标准,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每生三年不超过1.8万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每生三年不超过1.2万元,其他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每生三年不超过0.7万元。民办普通高中其收费标准必须报当地物价、教育部门审定,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后,不得再按公办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另向学生收取学杂费。
(四)认真实施“阳光招生”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普通高中要进一步加大“阳光招生”的力度,招生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八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学业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程序和政策公开、照顾对象和条件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保证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普通高中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招生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普通高中的招生政策,正确把握宣传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争取社会的理解和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各普通高中发布招生信息要做到实事求是,言之有据,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欺诈考生。要严格执行发布信息审核制度,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切实承担起对所属各普通高中所发布信息的监督职责,各普通高中发布的招生信息要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对未经审核,擅自发布的招生信息,存在违规失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自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按市教育局的要求操作,对于不按要求操作,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社会反映不良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普通高中要高度重视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并认真予以落实,各县(市、区)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请于5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附件:1.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2013年湖滨区及市直初中分配生计划表
3.2013年三门峡市普通高中“宏志班”报名登记表
三门峡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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