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政策性照顾降分?
序号 |
考生条件 |
对象 |
证明单位 |
降分幅度 |
1 |
烈士子女;现役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现役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现役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子女;现役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军人子女 |
考生 |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
降20分录取 |
2 |
现役作战部队军人子女;现役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
考生 |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
降10分录取 |
3 |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
考生 |
省市级公安局 |
降10分录取 |
4 |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
考生 |
户口所在区县侨务部门 |
降5分录取 |
5 |
少数民族学生 |
考生 |
凭考生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的考生还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
降5分录取 |
6 |
台湾省学生 |
考生 |
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台办 |
降5分录取 |
7 |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
考生 |
市人保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
降5分录取 |
70.政策性照顾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根据文件,符合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在向区县招考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照顾手续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政策性照顾证明申请表(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政策性照顾证明原件及区县招考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71.如何保证政策性照顾降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正透明?
为保证在政策性照顾降分执行过程中的公正透明,首先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然后考生将有关申请表和材料交就读区县招考机构审核后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会同相关部门再次审核。考生名单需经过就读学校、就读区县招考机构、市教育考试院的三级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其降分资格。如果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市或区县招生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照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