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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制度,根据普通高中择优录取的原则,2013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仍然实行最低控制标准的准入制度。 (1)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1:1.5的比例,划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示。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分数线必须以此为准,即凡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城步县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单独划定。 (2)根据邵教发〔2012〕42号文件精神,因参加2012年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严重偏低,被我局通报批评的绥宁县育英中学、邵阳县十一中学、邵东县第二中学、邵阳县桂竹学校、邵阳市华龙中学、邵阳市十一中学、隆回县资滨中学、新邵县树人中学、绥宁县第二中学等九所普通高中学校,按我局有关文件精神,停止下达或适量减少2013年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责成相关县市教育局进行整顿、调整、督促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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