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年起取消公办普高择校生招生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4年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本校高中正取生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的要求,逐年减少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从最高时的25%下降到2014年的10%。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要求,我市2015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
取消择校生招生,意味着所有中考考生均不需再交择校费(我市高中择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其中包含普通生应交纳的学费)。这对2015年后的中考考生来说,是一大“利好”。
近几年,我市在逐年减少择校生招生计划的同时,逐年增加了D类正取生的招生计划。2015年,我市取消高中择校生招生后,将根据近年择校生录取人数中AC类考生和D类考生的占比情况,相应增加AC类和D类正取生的招生计划,保障各类考生的录取率不因取消择校生招生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