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志愿明日开始填报 截止时间为6月3日下午4时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中招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于5月28日至6月3日下午4时。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中招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于5月28日至6月3日下午4时。市招考办提醒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时尽量错开晚上7∶00~10∶00等网络繁忙时段(尤其是填报志愿的第一天),也不要等到临近截止时间才上网填报志愿。
仔细了解招生计划
市招考办提醒考生,当前升学、就业的类型、渠道和地域等均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考生之间差异也较大,填报中考志愿时不能脱离实际好高骛远,也不要盲目跟风,而要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学习状况、家庭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自己将来的升学打算、就业意向和人生规划,选报合适的学校。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三个结合”,即优质学校与一般学校结合,普通高中与职业类学校结合,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结合。
填报志愿前需仔细了解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有关情况,特别是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收费标准、住宿条件和对考生户籍的要求等情况,然后结合考生自身实际填报志愿。考生要珍惜自己的权利,尽量多报志愿。不同批次的学校录取时间有先后,考生可在每一批都选填志愿,争取被理想的学校所录取,切忌只报一个志愿。但考生及家长也要注意,若按所报志愿录取后,考生不去报到入学,将被取消今年的录取资格。
市招考办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对社会上各种名目的招生宣传要仔细加以辨别,对招生学校的办学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教学质量宣传等有疑问的,要向有关部门咨询、查证,以免上当受骗。
重申“七不”“五严禁”规定
市教育局要求各有关学校严格执行《深圳市中考中招工作“七不”“五严禁”》的政策规定。“七不”:一是各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志愿的自主权,不得以任何名义无理干涉、强行包办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二是任何部门和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不得采取有违背考生及家长意愿的“地方保护”的做法;三是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误导社会、学生及其家长;四是各初中学校所有教职员工不得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和家庭住址及电话,借机谋取非法利益,搞“有偿招生”;五是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的中招政策和工作日程进行,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提前预约招生;六是择校生招生严格按照“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成绩择优录取,学校不得擅自招生;七是各校不得以非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不录取为由误导学生,切实避免招生学校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五严禁”:一是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学费或择校费,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二是严禁向学生收取物价、教育部门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三是严禁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四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增加计划”、“择校”、“赞助”等名义向考生收取录取费、赞助费等;五是严禁任何学校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或收费。
特长生填报提前批志愿
准备报名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考核或报考深圳市体校、深圳艺校的考生,必须先上网在“提前批”填报志愿。提前批志愿只能报一个。已通过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公办学校特长生志愿,且限报通过审核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细项。
择校生比例不超一成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4年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本校高中正取生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
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要求,我市2015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
报考择校的考生须填报择校志愿,择校志愿另有代码,如深圳中学和深圳中学(择校)是两个不同的志愿。特别注意的是填报了某校志愿并不等于填报了该校的择校志愿,反之亦然。按规定,择校生须交择校费。各学校择校生的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按照我市政策,择校生与正取生均列入招生计划,明确招生范围,分别编代码,统一划线,统一录取。
自主招生不填报志愿
已确定作为公办普高或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公办普高直升生,不填报中考志愿,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公办普高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和直升生仍要参加中考,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考。
另外,考生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填报志愿信息将作无效处理,此类考生不能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可报名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和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深圳商报记者 陈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