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招考办及时做好我市公办普高录取名册备案工作
——确保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第一批录取工作刚结束,市招考办及时将公办普高录取数据刻录成光盘,并于7月16日移交市教育纪工委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通过备案,各相关部门形成了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办普高录取的考生均符合录取政策。今后,我市将继续实施公办普高录取名单及时备案制度。每批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录取结果。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市招考办将通过“深圳招考网”向社会公示全市录取名单。
市教育部门强调,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借招生的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公办普高不得降分录取。考生按志愿、成绩等条件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录。
咨询投诉电话:82181999;电子邮箱:szzkb@51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