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及办法
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4-2016年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4〕1号)精神,该方案公布前已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规定的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按照我市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具有我市初三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报名办法: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所设的报名站报名。
今年中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强调,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考(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也须在中考系统中报名)。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求各区有关职能部门、各有关学校(报名站)要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