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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普通高中与市属高职院校普职融合贯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来源: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2015-6-14 9:58:33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普通高中与市属高职院校普职融合贯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高校:
    现将《石家庄市普通高中与市属高职院校普职融合贯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2日
 
石家庄市教育局
普通高中与市属高职院校普职融合贯通
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效利用高校的人才、设备资源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宽普通高中学生的发展空间,构建多元化人才成长立交桥,实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与高等教育发展的良性互动,经研究,决定选择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有计划地开展普通高中与市属高职院校普职融合贯通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石教〔2014〕9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建立普通高中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合贯通机制为突破,以培养目标、课程建设、师资培养为重点,全面推进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满足普通高中学生升学、就业等多方面发展需求。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市属高职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优化普通高中与市属高职院校普职融合贯通的顶层设计,探索建立技能人才系统培养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人才系统培养科学高效,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经过试点,逐步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需要的普通高中与市属高职院校联合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试点时间及范围
从2015年起,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市元氏县第四中学等11所普通高中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等3所市属高职院校(分组名单详见附件2)开展首批试点工作,为推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与市属高等职业院校普职融合贯通提供有益经验。
四、试点任务
(一)在普通高中开设实践技能类选修课程。市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普通高中学生认知规律,帮助引导普通高中学校系统设计“学中做”、“做中学”、“探中学”三个实践教学层次,帮助学生掌握职业生涯规划所需要的知识和技术技能。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利用我市高等职业院校课程和设施资源以及各种社会教育资源,有计划地在选修课中积极开设系列职业体验课程、职业生涯规划课程、通用技术课程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对于不具备开设选修课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由高职院校承担教学任务。普通高中选修课程成绩可作为市属高职院校录取时的依据。
(二)建设适用于普通高中通识课程的校本教材。市属高职院校要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开发适用于实践导向的通识课程校本教材,要以培养学生实践操作技能为目标,既要注重技术知识的普及和技能操作训练,更要注重技术知识和技术技能的融合,将二者内化成职业能力的内容,体现出高职教育专业特色、课程特色,满足普通高中教育通识课程课堂教学“学中做、做中学”的需求。校本课程编写要做到市属高职院校和普通高中师资共享,一方面要求高职教师具备编写教材所必需的教学经验、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深入到普通高中去,研究具体要求,组织教材内容;另一方面普通高中通识课程教师也要直接参与教材内容编写,实现教材建设与学校、学生实际相对接。
(三)在高职院校建设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实践基地。试点普通高中、高职院校要以研发项目为载体,建立教师专业工作室或技术应用研发平台,要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试点期间,至少有1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获市级及以上立项或奖励。试点高职院校要联合企业共同建设普通高中实习实训基地等。实训基地设备先进、功能完备、工位充足,要满足实训教学的需要,每年承接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和学生实习实训不少于5次。试点普通高中、高职院校要共同开发选修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与课程相配套的数字教学资源库,探索建设空间课程、微课程,探索网络学习、在线学习等开放学习方式。
(四)培养普通高中学校选修课程教师团队。普通高中学校要通过加强选修课程教师团队建设、开展课堂专项教学改革实践项目、构建激励机制等措施,调动教师参与课程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将选修课程纳入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对任课教师教学定期检查评估,通过教学督导监督教学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市属高职院校通过举办职业技能课程建设与实施成果推介会,展示示范性选修课程的教材和教法,推广优秀的职业技能校本教材等活动形式,帮助普通高中教师在观摩学习中提高教学实践能力。试点普通高中和市属高职院校要探索建立普通高中教师定期到高职院校锻炼、培训机制,确保普通高中选修课教师提高技术应用能力。
(五)探索普通高中与高职院校普职融合贯通的办学模式。试点普通高中要依托职业院校实训设施设备和专业师资,组织开展好学生通用技术教育,并将学生特长培养和社团活动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相结合,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在此基础上凝练特色学校文化。鼓励普通高中和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探索建立教育联盟,联盟内学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开展课程互通、师资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项目合作等工作,做到基础教育与职业技能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兼顾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为学生提供多种需求的选择,办出特色。支持高职院校以单独考试招生形式进行招生录取,可联合试点普通高中组织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普通高中学校也可优先推荐有意愿的优秀学生到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市属高职院校也可以从试点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部分学校,建立优质生源基地,进行“3+3”及预科班等形式的定向深度合作尝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家庄市普通高中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合贯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规划、统筹和指导试点工作。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负责协调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合贯通改革工作。相关区教育局和试点学校应成立普通高中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合贯通改革工作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将工作落实到位。
(二)细化试点方案。各试点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认真调查研究,进一步研究细化有关政策措施,制定破解难题、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办法,明确具体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高等职业院校的方案于6月10日报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备案;普通高中学校方案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分别报送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和基础教育处备案。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开展普通高中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合贯通改革工作的试点学校进行指导检查,指导学校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促进当地学校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试点过程中,市教育局进行调度、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四)建立长效机制。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合贯通改革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召开2次试点学校工作会,各试点学校要大胆改革创新,探索经验,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实行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更新观念,转变思路,选择符合学生自身实际的发展道路。
 
附件:1.石家庄市普通高中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合贯
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石家庄市普通高中与市属高职院校普职融合贯通改
革试点学校名单
 
 
 
 
 
 
 
 
附件1
 
石家庄市普通高中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
普职融合贯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志远  石家庄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立芬  石家庄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杨京楼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小菊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
        张彩霞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纪委委员
                教学管理委员会主任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赵立芬(兼)  石家庄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 范瑞君  石家庄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处长
        李玉金  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成  员:邵英秀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孔  健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长
        王秀玉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副处长
        刘茜沙  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科员
        王  霞  石家庄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科员
        各试点普通高中校长
 
附件2
 
石家庄市普通高中与市属高职院校
普职融合贯通改革试点学校名单

组号

试点普通高中

试点高职学校

1

石家庄市第二十中学、石家庄市第十六中学、鹿泉市第三中学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2

石家庄市第八中学、石家庄第二十五中学、河北师大附中分校、栾城县第二中学、石家庄第十三中学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3

赵县第六中学、元氏县第四中学、正定县第三中学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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