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招委〔2015〕1号 关于印发《温岭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简称应届生,下同)或往届初中毕业生。
(1)截止中考报名日期,父母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
(2)截止中考报名日期,父母一方在我市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签有劳动合同或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社会保险已缴时间计算至每年的8月31日。
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位考生65元。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科目
时间 |
6月13日
(星期六) |
6月14日
(星期日) |
6月15日
(星期一) |
上 午 |
语 文
(9:00-11:00) |
数 学
(9:00-11:00) |
英 语
(含听力)
(9:00-10:40) |
下 午 |
科 学
(2:30-4:30) |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2:30-4:10) |
/ |
2.考试命题: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研室编制的《2015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试题将体现新课改理念,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强化能力运用,加强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注重应用、注重能力,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整体难度系数控制在0.7左右。
3.考试形式与要求: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科目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所带资料限于纸质),其他学科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办法。
各学科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并禁止使用计算器。
(1)烈士子女除提供 “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外,还需提供《烈士证书》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烈士相关证明(包括烈士通知书文号、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烈士子女抚恤金发放证明)
(2)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中考招生优待对象须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队师级单位及以上(武警部队支队级别及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再由当地人武部、民政局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