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项目:①耐力素质类,考生须在长跑或游泳两个项目中自选一个项目考试:长跑项目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项目男女均为100米距离;②力量素质类,考生须在掷实心球或一分钟跳绳两个项目中自选一个项目考试;③运动技能类,考生须在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和足球运球三个项目中自选一个项目考试。自选项目要求考生在中考网上报名时明确作出选择。体育考试要求见附件二,评分表见附件三。
(3)体育考试免考:凡已领取残疾证的残疾考生,既未修体育课又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体育考试成绩总分记25分;因身体原因经批准体育免修一年以上,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体育考试成绩总分记20分;考生因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且平时体育课表现较好的考生总分记15分。
(4)体育考试时间:须在5月份完成。
(5)考点设置: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项目全市设南北两个考点,监考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抽调,考试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
(6)学校在体育考试前应给家长发一封信,告知家长体育考试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学生身体有异常的,家长要及时告知学校。学校也要组织班主任和校医逐一摸清学生的身体状况,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要及时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办理免试手续,避免发生意外。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正规客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各校要制订体育考试赴考方案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⒎评卷
继续实施台州市统一组织网上阅卷,具体评卷工作另行通知。
⒏考点设置
古城街道区域内学校的考生由市招生办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点和考场,其他学校原则上以镇(街道)为单位,每个镇(街道)设一个考点,监考人员均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安排。
⒐考试成绩呈现
中考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呈现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占20%,B、C、D各占25%,E等控制在5%以内。对E等考生,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补考。
⒑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⒒试卷保密安全
试卷(包括备用卷、副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有关单位均须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并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精神执行,按“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在各个环节上的保密保卫制度,保证试卷运输和保管工作万无一失。各校要切实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正、公平、安全、顺利进行。
二、关于高中招生
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根据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逐步改变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高中录取的依据是: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⒉综合素质评价等第;⒊综合评语;⒋《学生成长纪录册》;⒌考生的报考志愿。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为:综合表现评价合格以上、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具体招生录取办法:
(一)填报志愿工作
⒈市招生办统一录取学校的志愿代码
台州中学11 回浦中学12 大田中学13
杜桥中学14 临海六中15
⒉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网上志愿信息输入):2016年5月25-26日
第二阶段(志愿信息现场确认):2016年5月27日
⒊填报方法
考生填报志愿须在《中考志愿信息输入样表》志愿栏中填写2位数的志愿学校代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信息输入及现场确认签字。
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27日0点),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确定,考生志愿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27日凌晨0点,关闭志愿填报及修改功能,现场签字确认阶段(27日)不允许填报及修改志愿。
学校和考生家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择,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也不能限制考生选择学校。初中学校必须加强宣传,向考生讲清中考与高中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同时,要积极动员和鼓励考生报考职业学校(含技校、中专)。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学习成绩及家庭经济情况,在征得家长同意后,每位考生可填报3个志愿。志愿作为录取依据,由市招生办统一正式录取。除上述志愿学校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由考生自行选择学校报名,学校自主录取。
考生必须凭报名序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考生首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时,将被强制要求修改密码。考生应牢记自己的密码并严禁向其他人透露,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填报志愿须慎重,凡被市招生办统一正式录取的考生,高中学籍直接登记注册到所录取的学校。
⒋不列入市招生办统一录取的学校
临海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灵江中学、白云中学、新时代学校、临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临海市高级职业中学、浙江电大临海学院(电视中专)、桃渚中学(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点)、上盘中学(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点)、华东国际文武学校、海商职业技术学校 、江南职业技术学校、东湖职业技术学校、临海台运交通技术学校、浙江吉利汽车工业学校、浙江华海技术学校等学校不列入市招生办统一录取范围,考生不需填报志愿,由学校自主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⒈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中考。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同时,根据特色示范高中建设要求,各校应逐步将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若有违规的,将不予学籍登记。
⒉普通高中按招生计划数的110%左右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台州市教育局备案。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若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的,临海市教育局和台州市教育局都将不予普通高中学籍登记。
⒊普通高中采取网上录取注册的办法。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接待考生报名注册时必须先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录取注册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并在网上进行注册。生源地在临海市外的初中毕业生,若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报市招生办审核,否则不予网上注册。凡没有在网上录取注册的考生不予学籍登记,没有进行学籍登记的考生将无法取得相应的学籍、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资格和高中毕业证书。
⒋按志愿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办法
⑴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提前录取12名,以及实施台州中学100名保送生政策(台州中学保送生招生办法见附件一),其余全部由市招生办严格按照考生的前置条件、中考成绩和报考志愿进行统一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先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一检索每位考生志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则以语、数、英、科学四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数两科成绩之和,高者录取;若再出现分数并列时,则以语文成绩为准,高者录取。录取后按《录取告知书》要求报名缴费注册。
⑵杜桥中学、临海六中在规定时间缴费注册后仍有缺额的,未被统一录取的考生可在两天内直接到学校报名,学校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必须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上),报市招生办审定后予以正式录取。
⑶允许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少量的体艺特长生,列入学校招生计划。特长生升入高中学校后,必须参加相关项目的正常训练与比赛。
⑷稳步实行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分配指标。三所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均按招生计划的60%确定分配总数,分别分配到各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和镇(街道)中学(含下属公办初中)。有多所公办初中学校的镇(街道),以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分配与录取。分配生的录取在同一学校统一录取后,由市招生办进行录取,分配生录取不足的,再从全市未录取的考生中按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分配生的最低降分控制在录取学校统录分数线以下30分内,具体分配录取办法详见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对2016年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实行分配的通知》。其中往届初中毕业生、临海市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无序流动及与初中学校另有约定的考生,以及不符合《临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的通知》(临教发〔2013〕97号)的,均不列入分配生范围。
⑸学校原有因征地等特殊原因约定招生照顾协议的,市招生办在统一录取时按原约定协议给予录取,学校必须在中考考试前将相关的协议及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提供给市招生办。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照顾解决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条款处理。
⑹市招生办网上录取后,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学校统一打印、发放《普通高中录取告知书》。考生凭《普通高中录取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报名缴费的,录取学校可以取消其录取资格。
⒌除按志愿录取的学校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办法
除按志愿录取的学校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由考生自行选择学校报名,学校自主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2〕88号)的规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下15分以内。若录取低于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的,台州市教育局不予学籍登记。省厅若有新的政策按省厅政策执行。
⒍各录取学校必须按网上录取注册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缴费报到注册后发给学生市统一编号的《临海市普通高中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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