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内 容 概 述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5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市中招办就2015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做出相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报名对象和办法;报名时间;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回户籍区县升学;纸介质档案组建;报名工作要求等。
附:原文津招办中发〔2014〕24号.pdf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文件
津招办中发〔2014〕24 号
关于印发《2015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
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天铁集团公司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报名是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学生切身
利益,关系招生公平,关系社会稳定,各区县及各有关单位要高
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
逐一审查报名者的资格,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无误,确保报名工作
安全平稳。
现将《2015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高级中等学校 招生报名 规定 通知
(共印65 份)
抄送: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14 年11 月26 日印发
附件
2015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5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
策,现就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办法
(一)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以下同),且具有
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持有本市常住户口,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
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等材料,按规定
时间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三)符合积分政策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投靠落户后,
且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在其学籍校或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
理报名手续。
(四)凡符合津教委〔2011〕103 号和津教委中〔2008〕19
号文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其学籍校
办理报名手续。
(五)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已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
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
可在其学籍校以外地考生身份报名,但只可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
教育和各类中职学校。
(六)往届初中毕业生、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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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
2015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 年
12 月15 日至20 日,逾期不再补报。户籍动迁学生进津手续原则
上于2014 年12 月20 日前办理完毕。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学生学籍校负责,初中校校长是
本校资格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初中校一律不得接收非本校学籍
学生报名。
(二)办理报名手续时,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齐者不予办理。
(三)报名资格经其所在学籍校初审后由各区县中招办审查
确认。凡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均须填写《2015 年天津市高级中
等学校招生报名表》(见附件1)。
(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将对报考者的户籍情况进行核
查,各区县中招办要按照要求准备报送相应信息及材料。
四、信息采集
(一)2015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
作统一使用“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客户端应用条件见附件2。
(二)市中招办将报考者在八年级参加学业考查时采集的数
据统一导入“管理系统”,作为2015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
的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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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学籍校在各区县中招办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工作进
程,依据经审查合格的《2015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
表》,通过“管理系统”,分步完善考生相关报名信息。
(四)现为八年级学生,其参加2015 年学业考查所需相关信
息的采集与2015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一并进行,各
区县中招办依据学生的实际信息及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
息管理系统”中的有关信息,组织人员导入(或录入)八年级学生
参加学业考查所需相关信息(相关要求见附件3)。
(五)市中招办汇总学生各项信息后,组织各区县进行核对,
分别组建2015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信息库和八年级学生基
本信息库。核准后的考生基本信息库将作为学生报名参加体育统
一测试、学业考查、学业考试和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依据。
五、回户籍区县升学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不含蓝印户籍)且户籍和学籍不
在同一区县(市内六区者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愿申请
回户籍区县升学,所回区县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
的区县。
(二)准备回户籍区县升学考生的申请手续,随2015 年天
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一并在学籍校办理,考生须在
《2015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中填写“是否申请回
户籍区县升学”选项及“申请所回区县”选项。
(三)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考生在学籍区县参加体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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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
(四)办理回户籍区县升学的书面材料审核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回户籍区县升学申请。已办理
回户籍区县升学手续的考生不得撤销或变更申请。
六、纸介质档案组建
各学籍校须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前完成应届初中毕
业生档案组建工作,并将材料(见附件4)装入市中招办统一印
制的“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袋”内。
七、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中招办要加强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合理
安排各校集中采集信息时间。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加
强对考生各项信息的复查,确保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确保
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三)对于提供虚假或不实身份信息的,将取消该生的报名
资格、考试资格及参加录取的资格。
(四)各区县中招办、各初中学校,须加大宣传力度,将2015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时间安排、工作程序等通知到本
校的每一位学生。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要有专人负责做好相
关政策、规定的说明、解释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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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
2.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客户端应用条件
3.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4.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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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2015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
注:1.学校须分步完善学生的体检结论、体育测试项目等信息并在相应项目前的方框内画“√”。
2.本表所填内容须经学籍校初审,区县中招办审查确认后,再按要求输入计算机。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考 生号 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统一学籍号 毕业学校所在班级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面目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址 派出所
户籍类型 □ 本市城本栏由学籍学 镇 □ 本市农业 □ 蓝印 □随迁 □港澳台 □ 外地 □ 其他
校审核填写体检结论 □ 合格 □ 合格专业限报 □ 不合格
体育测试项目
必测
项目
□男1000 米
□女800 米
选测
项目
(一)
□50 米
□一分钟跳绳
□立定跳远
选测
项目
(二)
□掷实心球
□引体向上(男生)
□仰卧起坐(女生)
是否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 □是 □否申请所回区县
与本人关系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
家庭情况
学生签名签名日期2014 年 月 日
父母或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2014 年 月 日
学校盖章、验核人签名验核日期201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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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
管理系统客户端应用条件
一、系统运行环境
本系统设计客户端采用windows 操作系统,普通PC 平台。
二、硬件运行环境要求
1.客户端PC 硬件要求
PIII 600 CPU
128M 内存
10G 硬盘空间
100M/10M 网卡
2.上网条件
普通ADSL 宽带上网
3.摄像条件
USB 摄像头,像素在100 万及以上。
三、软件运行环境要求
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客户端程序要求使用
Windwos2000/XP/2007 操作系统,IE 版本要求IE5.5 及以上版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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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一、信息采集对象和办法
1.在本市就读的2013 级(即八年级)全体学生,在其就读
的初中学校进行信息采集。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尚且在外地就读,现
申请转回本市升学的八年级学生到其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进行信
息采集。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现尚不要求回本市就
读的八年级学生不予采集信息。
4.信息采集对象须如实填写《天津市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
集登记表》(见样表)
二、信息采集时间
2014 年12 月15 日至20 日。
三、工作程序
1.2015 年天津市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统一使用“天
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
2.在各区县中招办的统一指导下,各学籍校须逐项审查学生
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进行
电子摄像并按“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 要求,根
据学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相等),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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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其他相关信息。
3.市中招办汇总学生各项信息后,将信息反馈至各区县中招
办进行核对。区县中招办组织各学籍校复核后,全市组建八年级
学生基本信息库。核准后的学生基本信息库将作为学生报名参加
学业考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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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
天津市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登记表
注:本表所填内容须经学籍校初审,区县中招办审查确认后,再按要求输入计算机。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考 生 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统一学籍号
现就读学校
(或拟转入学校)
所在班级 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面目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址 派出所
本栏由学籍学
校审核填写
户籍类型 □ 本市城镇□ 本市农业□ 蓝印 □港澳台 □ 外地 □ 其他
与本人关系 姓 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家庭情况
学生签名 签名日期2014 年 月 日
父母或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2014 年 月 日
学校盖章、验核人签名 验核日期201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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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
1.天津市中学生学籍表;
2.天津市初中毕业生鉴定表;
3.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登记表;
4.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5.天津市初中毕业生成长记录登记表;
6.天津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登记表;
7.天津市义务教育七、八年级学生集中参加社会实践考核表;
8.天津市学生(初中阶段)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
9.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10.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
11.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政策照顾证明信;
12.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特长生审批表;
13.天津市八、九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登记表;
14.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成绩单;
15.其他有关奖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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