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您的孩子即将完成初中学业,进入到高中学习之际,现就我区今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向您作如下介绍:
(一)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6〕9号)规定,全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须按核准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考生,如有学校擅自违规招收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4〕25号)规定,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域招生,如考生擅自报考市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将不予办理学籍迁移手续。市外和区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在我区招收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如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擅自报读市外和区外民办普通高中,将不予办理学籍迁移手续。
(三)在我市就读的初三学生没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将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在温州市外就读的初三学生,未回温参加升学考试者,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如确需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可根据在外地中考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四)2016年全市继续使用“中招管理系统”(中招管理系统网址:zk.wzer.net)进行高中段招生录取,全市所有考生的录取均在该平台上进行。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可有多种志愿选择,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考生无论报读公办还是民办、普高还是职高,“中招管理系统”将严格按照招生录取顺序,一经录取,中招管理系统将自动锁定该考生,其他学校就不能再录取。
(五)6月26日上午,全市将统一公布中考成绩与各县(市、区)普高最低控制线。6月26日上午6:30起,考生可上中招管理系统或微信公众号(“温州教育招生考试”)查询自己中考成绩。
(六)报读公办普高和区内民办普高的考生,必须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志愿,6月26日中午12:00开始,我区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中午12:00,6月28日下午13:00-15:00考生到报名学校(初中)核对志愿填报情况。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填报的志愿不能更改,请考生及家长对志愿填报要慎重考虑。公办普高和区内民办普高按平行志愿录取,6月29日公布录取结果。
(七)报考学前教育大专班的考生由市教育局考试院优先锁定志愿和录取,不需参加我区高中录取志愿填报。
(八)报读职业类学校的考生,不需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志愿,6月28日上午8:30起,直接向报读职高学校报名,考生凭“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中的“录取码”(注意保密)向录取学校(职高)登记,一经录入,即完成录取手续,不再参与我区所填普高志愿的录取,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再录取。
(九)报读市内区外民办普高的考生,不需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志愿,6月28日上午8:30起,考生凭“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中的“录取码”(注意保密)向录取学校(区外民办普高)登记,一经录入,即完成录取手续,不再参与我区所填普高志愿的录取,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再录取。
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在选择报读学校时,务必慎重考虑。最后,感谢各位家长对我区中考中招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于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后在回执上签字。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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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学校 班级 准考证号
龙湾区教育局印发的《致全区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已收,信中内容已阅知。
考生(签名) 考生家长(签名)
签名日期:2016年6月 日
注:此回执请考生及家长签名后,于6月10日前交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