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 市区小学招生在放暑假前进行,报名时间不早于6月1日。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和相关民办学校确定。 2. 各小学在报名前10天张贴招生公告,载明施教区范围、报名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3. 监护人随带适龄儿童,按施教区小学公布的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报名时出具证明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暂住证)、房屋产权证、儿童保健手册等有关证件。 4. 民办小学招生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和办法,在规定的时段内招生。 5. 新生入学一律免试并均衡分班。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各招生学校在开学前15天张贴开学公告,并公布新生编班名单。 6. 新生入学后,各校要在建立学生纸质学籍档案的同时,使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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