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日程安排
3月23日 公示《2015年闸北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3月30日前 张贴《2015年闸北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通告》
张贴《2015年闸北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通告》
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4月8日 网上公布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
4月11-30日 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27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5月9日 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月22日前 民办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5月23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日
5月24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日
6月26日 公办小学补报名日
6月30日 公办小学受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30日 来沪随迁子女受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公办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九)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56630990-2172;监督电话:56630990-1005;小学招生工作咨询接待地点:和田路193号。
三、幼儿园招生
(一)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统筹协调"原则,按照区域人口密度分布的实际状况,统筹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安排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园所通过张贴《招生通告》、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辖区内适龄幼儿家长对招生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的知晓率。幼儿园要采用预约和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有序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幼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以各类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幼儿。
(三)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满3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入园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登记预约单》、《闸北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记录手册》(作为参考)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对口的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满3周岁),具有本区户籍且居住在汶水路以南的适龄智力障碍幼儿或自闭症幼儿,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市级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到闸北区中华新路幼儿园(芷江西路776号)办理报名手续;汶水路以北到闸北区七巧板幼儿园(阳曲路190弄29号)办理报名手续。本区户籍的听力障碍幼儿到闸北区七巧板幼儿园(阳曲路190弄29号)办理报名手续。
(四)根据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及生源分布情况,部分公办园所入园需提供全家户口满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及其它相关的配套证明材料。
(五)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民办幼儿园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和完善各项招生工作。幼儿园应结合本园办学理念和办学特点进行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
(六)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继续试行闸北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办法。居住在本区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由家长陪同持《登记预约单》及以下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内的公办二级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在满足本区户籍幼儿入园的基础上,视空余学额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优先满足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⑴户口簿原件;
⑵预防接种证;
⑶父母一方经本区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⑷随迁子女经本区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⑸父母一方持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单;
⑹房屋产权证(作为参考);
⑺父母一方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作为参考)。
(七)日程安排
3月23日 公示《2015年闸北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3月30日前 张贴《2015年闸北区户籍适龄幼儿就读幼儿园通告》
张贴《2015年闸北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幼儿园通告》
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4月8日 网上公布招生入园的相关信息
5月6日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领取《登记预约单》
5月8日 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领取《登记预约单》
5月9日 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
5月10日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登记
5月18日前 民办幼儿园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3日 公办幼儿园补报名日
6月12日 示范性幼儿园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15日 一级幼儿园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16日 二级幼儿园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30日前 发放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30日 办理入园手续截止日
(八)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56630990-2173;监督电话:56630990-1005;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接待地点:和田路193号。
闸北区教育局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