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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莆田市直及荔城区城厢区小学初中公办学校施教区划片方案

来源:湄洲日报社 2015-7-4 14:35:54

▲户口在2014年12月31日(含)前迁入的,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划片就近入学。
  ▲报名参加暂住地片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电脑派位对象:1.户口在2015年1月1日(含)后迁入的适龄少年儿童;2.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一是父母在中心城区暂住,持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件。二是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2014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父母在暂住地经商,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于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派位落选的,由暂住地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参加由暂住地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对象:1.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持有暂住证明的随迁子女。2.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本市各区(管委会)间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一是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2014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父母在中心城区经商,持有工商部门于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场所须在中心城区);二是2014年12月31日以前在务工或经商所在地中心城区暂住并有租房合同等相关居住证明;三是拟进入跨区中心城区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需在2014至2015学年度中心城区幼儿园就读满一学年。
  拟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需提供小学学籍所在地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区间流动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跨区就读申请表》(从莆田教育网上下载)。
  ▲剩余学位电脑派位和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对象报名时间为7月20日到24日。报名地点:(1)荔城区:参加电脑派位报名地点为麟峰小学;参加统筹安排报名地点分别为拱辰中心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和莆田第九中学(具体见荔城区划片方案)。(2)城厢区:报名地点为户籍或暂住所在片区内学校。(3)市直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报名地点为各市直学校。
  ▲每个适龄少年儿童限报一所。
  ▲招生服务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中教科:0594-2692757
     市教育局初幼教科:0594-2684692
     荔城区教育局:0594-2294239
     城厢区教育局:0594-2631018

市直学校

一、 施教区划片及要求一、 施教区划片及要求

市实验小学

  1.户籍在凤山居委会和200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房产证、户籍在镇海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含)前。
  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的人员子女。
  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市第二实验小学

  1.户籍在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在兴安社区的莆田学院中区和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含)前。
  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的人员子女。
  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仙游师范附属小学

  1.户籍在南桥社区、城内社区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含)前。
  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人员子女。
  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一年级招生:
  1.户籍在荔园路以西、八二一中街以东、文献东路以北、东园东路以南区域内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含)前。
  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人员的适龄子女。
  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和驻莆央企高管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年级和三年级招生:户籍或常住在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施教区的2014—2015学年度在其他小学就读的一、二年级学生,愿意到附小就读的,由附小全部接收。

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1.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8710部队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子女,以及泗华村、洋西村、溪白村、延寿村、后卓村原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含)前。
  2.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需照顾人员子女。
  3.符合莆委办发[2005]2号文件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驻莆央企高管子女。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2.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3.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房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4.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城区户籍适龄孩子,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一至九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5.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6.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名单由市教育局审核汇总。

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报名

市实验小学

  2015年1月1日(含)后落户在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以及暂住在凤山居委会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7月20日到7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实验小学报名窗口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在市教育局监督下派位工作由市实验小学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市第二实验小学

  2015年1月1日(含)后落户在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以及暂住在龙桥居委会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7月20日到7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第二实验小学报名窗口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在市教育局监督下派位工作由市第二实验小学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仙游师范附属小学

  2015年1月1日(含)后落户在南桥社区、城内社区的居民适龄子女以及暂住在南桥社区、城内社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7月20日到7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师范附属小学报名窗口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在市教育局监督下派位工作由仙游师范附属小学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一年级剩余学位报名:2015年1月1日(含)后落户在附小施教区居民适龄子女以及暂住在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7月20日到7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报名窗口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在市教育局监督下派位工作由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二年级和三年级剩余学位报名:居住在附小施教区内符合派位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和区间流动人员,其子女2014-2015学年度在其他小学就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可于7月20日到7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报名窗口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在市教育局监督下派位工作由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2015年1月1日(含)后落户在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8710部队区域内新建小区、泗华村、洋西村、溪白村、延寿村和后卓村居民的适龄子女以及暂住在以上区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7月20日到7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莆田第二中学招生报名窗口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在市教育局监督下派位工作由莆田第二中学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符合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的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新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2)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及门牌证等)。(3)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房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

  (1)原户籍身份证明;(2)持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件,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3)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2014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父母在暂住地经商,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于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参加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剩余学位报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2014—2015学年度在其他小学就读一年级或二年级证明,如学生素质报告册等。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区间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剩余学位报名须提供:

  (1)父母在附小施教区内企业务工,2014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父母在附小施教区内经商,持有工商部门于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014年12月31日以前在务工或经商所在地中心城区暂住并有租房合同等相关居住证明;
  (3)2014—2015学年度在其他小学就读一年级或二年级证明,如学生素质报告册。
  (4)原户籍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参加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落选的新落户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由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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