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家长的温馨提示:
(一)申请积分入学必须符合相对应入学年龄。积分制入学有严格的年龄规定,且义务教育阶段不允申请留级,请家长务必如实填写随迁子女出生日期、所在学校和年级等信息。如因故意隐瞒或虚报信息,导致入学后无法办理学籍信息,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此外,我市早已取消学前班,请家长切记不要将未满6周岁的小孩送入民办学校就读,否则无法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二)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办理申请。《2016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日程安排》正在制定中,待确定后,请家长严格按照各阶段的工作安排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由于提交积分入学申请的人数较多,建议家长准备好资料后尽快提交,避免后期扎堆申请。家长原则上可在申请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查询个人积分情况。如有异议,请在个人积分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受理点提出积分复核。
(三)及时、合理填报入读志愿。今年“填报志愿”调整至积分和排名公示后进行,请入围的随迁子女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指定网站填报志愿,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家庭可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建议入围的家长在充分了解申请地学位供给情况(学位数量、具体学校名单)以及录取原则后,合理填报志愿。
(四)家长自行承担转学学费差额。通过办理积分制入学被录取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的申请人,免交相应民办学校的学杂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外)。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选择或转学到镇内其他民办学校入读,由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其学杂费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缴交)。具体请阅读《东莞市政府购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操作规程》。
(五)认真、细致了解部门配套操作指引。家长须认真阅读积分入学方案和配套操作指引,详细了解各积分项目评分标准和要求。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或相关职能部门,切勿断章取义或道听途说。各积分入学的资料、表格可在东莞教育网http://www.dgjy.net“积分制入学专栏”下载,也可直接到当地教育部门或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领取。
(六)做好两手准备。由于积分制入学学位数量有限,部分家长有可能申请不成功,因此,建议家长同时关注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如有需要,可同步申请民办学校,合理安排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