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指南
一、入学条件
流动人口子女需要在余姚市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有稳定职业(父母至少一方与余姚市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在我市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父母至少一方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中的用工单位或营业执照中的单位一致);
3.在我市父母双方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提醒家长:
1.除上述条件外,入小学还需满足年龄条件,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必须在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
2.第一步只招收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学生。待符合条件的都安排入学后,在招生计划内,如还有空余学额,将会继续招收适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3.对照条件,不完全符合的,家长不必要去办理报名有关手续,浪费时间和精力。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报名时,除提供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在我市区域内和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2.目前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的证明;
3.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已经取得一年及以上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的地址相符;
4.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发的,并由我市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盖章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余姚市卫生和计生部门一个月内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等”。
以上资料需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各类资料截止日为2016年4月30日
提醒家长:
1.上述第2项材料需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部门出具。
2.上述第4项材料需到暂住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
3.符合条件的家长在到报名点学校报名前,主要应按上面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不需要办理《申请表》有关签字盖章等手续。准备材料时,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手续的部门只有计生部门一个,不需要找其他部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5月7日~5月8日。
2.办理报名手续的地点是指定的报名点学校。家长可以根据暂住地了解到哪个报名点报名。
3.报名点学校报名时,初审合格的,报名点会收下《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未收下《申请表》的,即为不符合条件,不再另外通知。
初审合格,最后审定为不合格的,报名点学校会电话通知家长。
4.《申请表》上各部门的签字盖章等手续,不需要家长逐个办理。
5.报名地点和入读学校没有必然联系。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具体到哪个学校入学,将在考虑暂住地和周边学校学额等因素后统筹安排。
四、目前,余姚市无法全部接纳在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城区和大多数乡镇、街道就学供需矛盾仍然十分明显。请有关家长理解并及时考虑子女入学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