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提交材料
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验户口簿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复印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6月6-13日(工作日),适龄儿童户籍地所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办理。
四、办理流程

五、其它
报名登记结束后,由于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开学前补登记后,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咨询地点及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