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考优惠条件及照顾分值如下: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照顾50分。
(2)烈士子女照顾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军人(警察)的子女;;照顾10分。
(4)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5)同时具备上述几种照顾条件的,只择其最高的一种,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说明:
1、具备中考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需缴验相应优惠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考生需由县级以上民委开具少数民族考生优惠证明,只缴证明信就可,不用复印件。
3、现役军人子女,需持部队盖章的《邢台市军人子女享受中考优惠照顾资格审核表》和父(母)亲的军官(士兵)证到邢台市军分区政治部组干科审核,联系电话:8341043。军分区审核截止到5月5日。
4、各学校要将优惠照顾考生名单按规定在学校进行一周公示。
5、5月20日前,各学校将优惠照顾考生申报表和相关优惠材料报市中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