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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须知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4 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综[2014]1 号)精神,今年的招生投档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在同一录取批次的学校(专业)中可填报若干个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分数先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然后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是否符合学校(专业)的招生条件后投档。招生条件包括:各项目等级、招生指标、批次分数控制线、降分投档条件、招生片区、体检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实验考试等级等。以下就中招志愿填报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实行考试科目全等级制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
物等学科按卷面成绩依考生总数的4:3:2:1 的比例分别折合为A、B、C、D 四个等级。
2..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2)物理卷
面成绩的90%;(3)化学卷面成绩的60%;(4)思想品德卷面成绩的25%;(5)体育分;(6)
照顾分。投档总分四舍五入,总分值为650 分加照顾分。
3.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同安一中在规定片区的公办学校分配定向生指标(详
见《厦门市2014 年普通高中定向生分校指标》),符合条件填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填报定向生
前应按如下要求进行:思明/湖里片区的考生应先填报厦门一中和双十中学普通生,集美/海沧
片区考生应先填报外国语学校普通生,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先填报同安一中普通生。定向生投
档分最多可降至该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下55 分。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不再补录。普通高
中投档分设全市最低保底控制线。
4.考生志愿是考生和家长意愿的真实反映,各报名点务必做好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准确、详
细地把志愿填报办法告知考生及家长,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无论是招生考试机构、学校、老
师或其他任何人的指导意见,都只能作为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的参考,考生和家长必须对考生
所填报的志愿负完全责任。
考生和家长要认真阅读本册的招生计划分配表,根据自己的志向、投档位次、各项目等级、
家庭经济情况,对照各批各类学校和专业的招生条件(含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共同
商量并选择符合考生实际的学校专业志愿。要认真选择各批次志愿,填报批次的志愿合理有效,
以增加按自己的意愿被录取的机会。所有考生应在所填报的所有志愿中至少填报两个中等职业
学校(专业),若在第一和第二批中未填,应在第三批中填报。
5.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填报时间安排在公布成绩之后,7 月10 日12:00 前截止。
考生应于规定的时间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今年中招考生志愿表共设三个批次。第一批次设十四个志愿,第二、三批次均设八个志
愿。今年跨批次安排招生计划的有:在厦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在第一、二、三批都可报考;在
厦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在第二、三批都可报考;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在第一、二批都可报考。上
述学校的招生专业在相关批次均重复出现,后面批次的招生计划为前面批次招生计划的余额(即
投档时将减去前面批次已录取的人数)。考生应根据报名点所在片区,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册》
中计划分配表上的批次和招生范围,自愿选择招生学校专业志愿,按所选择批次的专业代码填
写,填错批次的志愿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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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分普高学校招生指标是分“思明湖里片区、海沧集美片区、同安翔安片区”等招生片
区下达的,考生要看清所选择的学校和专业是否在自己报名的所在片区或学校招生,填报了非
本片区或非本校招生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8.部分普高学校经批准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特长
测试。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特长招生学校的,在投档分达到同批次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
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9.高中各类学校全部实行缴费上学,收费标准体现在招生计划分配表中的“备注”栏中,
未注明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
(厦财教[2012]6 号文件),厦门市所属的各中等职业类学校的正式学籍学生免收学费,具体做
法: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予以免除学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
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其学费标准高于
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的,按当地相应专业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予以免除学费,高出部分
由学生家庭承担;其学费标准低于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标准免除学费。
10.招生计划分配表各专业的备注栏除了收费标准外,有的还规定了招生对象或条件,如:
有的专业有性别要求(标明“只招女生”或“只招男生”的,表示该专业在对应片区招收女生
或男生的人数,未标明的则表示该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有的专业只招收应届生;有的专业有
数学、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有的专业(如艺术体育类)有专业测试要求(未参加专业测试或专
业测试不合格的不能报考);有的专业有年龄要求;有的专业有身高、裸眼视力、辨色力或肝功
要求(其中辨色力要求无色盲的,是指色盲考生不能报考,要求无色弱的,是指色盲、色弱考
生都不能报考)。考生务必注意自己是否符合招生条件。报考有肝功要求专业的考生须自行到二
级甲等以上有资质的医院化验肝功,并将检验结果与考生志愿表同时上交报名点。
11.计划分配表中的专业代号为8 位数,其含义如下:
第1 位为录取批次序号;第2 位为学校类别代码(1 代表普高、3 代表师范类五年高职、4
代表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5 代表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
学校);第3-6 位为招生学校代码;第7-8 位为专业代码。
12.考生及家长应详细阅读《招生计划》和“志愿填报须知”,复印几张本计划册所附《厦
门市2014 年中招考生志愿试填表》进行多次志愿试填。试填时应认真填写并核对所填代码和名
称与公布的计划是否完全一致(学校专业代码均为8 位数字,每个方格内只能填写一个阿拉伯
数字,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太长的可写简称)。为了确保志愿符合规定要求,市招办将提供“中
招志愿填报工具”(下载网址为市招办的下载专区
http://www.xmzskszx.net/down,下载时间为7
月5 至10 日),让考生、家长或报名点工作人员将试填表的志愿录入,由志愿校验程序对考生
所填志愿批次和招生片区的正确性以及是否至少填报两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志愿进行有限校
验,若校验获得通过,须用志愿填报专用纸张进行激光打印,打印完成后由考生和监护人签字
确认,于7 月10 日12:00 前上交报名点。报名点应在打印的《厦门市2014 年中招考生志愿表》
上加盖公章,按报名号顺序整理后于7 月10 日16:00 前上交考区,考区密封后于7 月10 日20:
00 前报送市招办,由市招办组织人员进行志愿信息采集。考生因未按时缴交正式志愿表或填报
了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志愿等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3.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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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往届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其投档分扣减40 分。
(2)根据中招工作方案,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职业类学校条件不限;
要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2013 年2 月4 日前已
经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审批确认我市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一年(含一年)的学习经历。
②考生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含租赁)并缴纳社会保险近一年。考生是否具备
填报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资格,已在考生中招报名时确定。
(3)厦门六中艺术班考生的志愿填报按该生初一年入学时考生家长和学校双方签定的协议
履行。
(4)持有台胞证在我市初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中考分数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
控制线,可依据个人意愿填报我市中招普通志愿或增填高中台生班志愿,录取时依据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
14.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4 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教综[2014]1 号)的规定,各批各类学校招生条件如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