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级高中的录取分为三个步骤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录取通知书》由市高招办统一印制,经省教育考试院或市高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后生效。
对于家长关注的四星级高中的录取,市高招办称将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从A志愿报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学校并轨生(含指标生)计划数的20%的并轨生(简称A志愿并轨生)。确定出“有指标生计划的四星级高中”的“A志愿并轨线”。
第二步,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在A志愿并轨线下,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校指标生加分考生名单,并对这部分考生成绩加40分,作为录取指标生志愿(A志愿)时的分数(录取B、C、D志愿时不加分)。
第三步,将所有填报四星级高中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的A、B、C、D四个志愿结合在一起,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1:1进行投档并录取所有四星级高中的并轨生(含指标生)和择校生。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并轨生投档线和平行志愿择校生投档线。
考生的理化实验考查不合格或综合素质评价有一项为不合格或为C等(含)以下的,或地理生物考查有一项为C等(含)以下的不得录取到四星级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