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13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区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各有关学校,市区有关公、民办中学:
根据《徐州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教规〔2013〕3号)精神,为保证市区(不含贾汪区、铜山区,下同)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时间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3日,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2日-3日,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
二、报名应持材料
1.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施教区内公办初中报名时应持材料: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学生小学毕业证。
2.市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民办初中报名时应持材料: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学生小学毕业证。
3.非市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口子女参加市区初中招生报名应持材料:①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②学生父母在市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自谋职业证明材料);③学生父母在市区所购房产证明,无房产的出具暂住证(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及房屋租赁合同;④学生本人小学毕业证。
三、报名程序
市区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内公办初中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查、注册后,取得公办学校学位。有择校意愿的,在公办初中学校报名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民办初中报名。
四、施教区确认
关于学生所属施教区的确认办法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按《徐州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教规〔2013〕3号)相关规定执行。区属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由各区文教体(社会事业)局根据辖区内生源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划定,并负责区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市直属各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见附件1。
五、市直属部分初中学校招生方案说明
1.徐州市第五中学初中部自今年起停止招生。
2.徐州市第八中学除招收本施教区内学生外,徐高中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到八中报名,两校之间不得兼报,徐高中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到八中入学,不列入择校生范围,中考录取时享受指标生待遇。
3.徐州市第十中学交由徐州市第三中学托管,为徐州三中实验学校,成立托管理事会,负责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中学施教区不变。
4.徐州市第二十二中学交由徐州市第一中学托管,为徐州一中实验学校,成立托管理事会,负责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二中学施教区不变。
5.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学初中部除招收中石油管道二公司职工的学龄儿童外,在西到金山南路,北到金山东路,东解放南路,南到泉山区区界的范围内,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80名初一年级新生;电脑派位招收的学生及管道二公司职工的学龄儿童享受指标生待遇,其他方式招收的择校生中考录取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6.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初中除招收中石化管道公司、江苏师大职工的学龄儿童外,在居住在北京路以东、三环南路以南、欣欣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区域内和居住在铜山新区、持有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20名初一年级新生。电脑派位招收的学生及中石化管道公司、江苏师大职工的学龄儿童享受指标生待遇,其他方式招收的择校生中考录取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报名参加第三十四中学和第三十六中学初一年级电脑派位的非中石油管道二公司、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职工的学龄儿童,必须先到施教区所在的科技中学报名,否则,不予参加两校的电脑派位。
7.矿大附中招生方式不变,其招收的矿大职工的学龄儿童毕业中考录取时享受指标生待遇。
8.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公开报名、免试入学。撷秀中学、树人中学仍然采取电脑派位与自主招生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录取,两校之间不得兼报,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中考录取时享受指标生待遇,自主招生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两校电脑派位方案另行制订。
六、工作要求
1.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笔试、面试等形式的测试,不得以各种社会培训证书、奥数成绩等为依据录取学生。坚持随机分班,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
2.按照“自2013年起,公办初中新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再纳入四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指标生范围”的要求,各校要认真做好生源调查和初一招生材料审核工作,准确界定、鉴别施教内学生和择校生。
3.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等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咨询电话和施教区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做好新生报名的接待工作,对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教育形象。
4.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建立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5.市教育局将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把市区各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列入年度综合目标督导考核,并对违规招生行为从严查处。市教育局招生报名工作咨询、举报电话:83723635、83711070(基教处)。各区文教体(社会事业)局也要相应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加强对所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2013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2.2013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市区各初中学校2013年初一招生计划
徐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