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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013年工作要点

来源:宜春市教育局 2013-3-28 17:34:37

宜市教基函〔201310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2013年工作要点》、《2013年江西省学校体育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要点》和《宜春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科拟定了《宜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013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宜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3314

 

 

 

宜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基础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和强化考评为抓手,以快速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特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为重点,促进全市基础教育规模和质量并重发展。

1.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继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坚持义务教育季报制度,建立学生异动情况监控、分析机制。更加关注弱势群体,按照“两个全部纳入”(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编入财政保障范围)的要求,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特殊教育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受教育权。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扫盲工作。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江西省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书》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积极推进县域间、城乡间、校际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创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认真做好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特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适度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继续扩充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推动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试验工作,指导普通高中迎接全省考评。引导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创新办学特色。继续实施名校工程。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考籍和毕业证书管理。总结新课程实验经验,巩固课改成果,适时召开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会。继续开展“我的课改故事”等五项评比活动。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市级教学成果评比奖励工作。

4.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继续推动实施《宜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扩充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中西部地区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等项目,加强项目检查监督,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学习宣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动实验区建设;继续做好省、市示范幼儿园创评、复评工作,组织开展省、市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开展省示范幼儿园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举办全市幼儿教师教学培训、教研、竞赛活动,提高幼教教师队伍素质。推进省级示范幼儿园0-3岁儿童早期教育实验工作。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六一”节日走访活动。组织2013年全市幼儿健康、快乐、发展主题活动。继续办好《宜春幼教》刊物。

5.重视发展特殊教育。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建设一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条件。继续推动强化政府行为,加大对特殊教育的资金投入,加快特教学校建设;加强特教学校对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帮扶指导,大力推动随班就读工作,组织开展面向特教学生的活动。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6.引导民办基础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民办学校发展环境,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支持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发展。完善管理机制,落实扶持政策,依法加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监管、服务工作。加大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审批、招生、教学管理、安全工作等监管力度,坚持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制度。

7.切实抓好中小学德育工作。强化学科教学的德育功能,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心灵家园”、“弘扬井冈山精神”等形势教育和主题读书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节约、环保等教育活动;举办中小学班主任报告会、德育工作论文和优秀案例评比等活动;认真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开展优秀班主任及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评选首批市级示范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继续做好家长函授学校工作。积极做好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8.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加快推进县(市、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组织人员参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骨干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管理水平;组队参加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学生科技、陶艺等竞赛活动;加强对校外活动场所运行情况的检查、考评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德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发挥校外教育资源作用。配合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申报、建设和运行工作。

9.加强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制定并启动实施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施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举办中小学生羽毛球、中学生排球比赛;积极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开展宜春市第四届“琴棋书画好少年”评选活动;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传染病、近视眼等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加强防艾、禁毒、国防和人防知识教育;举办体育、艺术教师教学业务比赛和论文评比活动;坚持搞好高中学生军训工作。

10.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建立对规范办学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制度;加大对组织学生节假日集体违规补课的查处力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科竞赛活动。认真做好全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管理。

11.加强对市直学校目标管理。加强对市直学校指导、管理、服务制度和机制建设,完善市直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重大问题专题会议研究制度;组织制定市直学校2012-2013学年度教学目标,修订《宜春市市直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对市直学校日常管理和学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继续开展市直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进一步优化市直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开展市直学校德育主题交流活动;认真做好市直学校初中招生工作。鼓励和支持市直学校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结合市情、校情开展与境外同层次学校的联合办学,促进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12.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转变会风、文风、工作作风。加强学习,注重调研,依法行政,民主决策。强化服务意识,关注基础教育热点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恪尽职守,遵章守纪,严格自律,勤政廉政。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和群众来信。倾听民意,改进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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