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 残疾人考生降分段录取
《方案》中明确规定了今年中考的招生照顾政策,其中,从2015年起,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残疾人考生,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考生须持有二代残疾证)。除此以外,少数民族考生升入普通高中考试成绩依旧增加10分,而其他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可享普通高中录取时在全市最低录取线下降段录取,每个分数段为10分,降段不含各校录取线。
其中,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及病故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人民警察以及自治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可降低两个分数段录取。
华侨(归侨)直系子女,港、澳、台籍学生以及在招商引资中,来银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家子女均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少生快富”项目户子女,升入非示范性高中可降一个分数段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则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凡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照顾政策,不得兼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