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回漳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试、录取问题
(一)回漳生:市直回漳生统一参加市直中考及中招录取,在漳州五中参加报名。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在我市当地参加中考,报考当地普通高中(含定向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当地初中学校正式或临时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2)考生在漳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三年,并在我市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作为过渡,2015年考生应具有我市当地正式或临时学籍(从2013年9月起),并提供父(母)目前在我市当地务工、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等的合法有效证明两年(即2013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2016年起初中毕业生应提供三年。
各县(市、区)已制定的辖区内所有高中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的中考中招优惠政策,应继续执行。
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确保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确需在我市当地参加中考者,参照以往做法,妥善处理。
市直民办学校外县(市、区)生源报考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只可报考漳州一中面向外县(市、区)自主招收保送生50人、漳州一中定向招收外县(市、区)招生计划124人和漳州一中面向全市招生中英班计划100人,以及漳州三中招收特长生及外来务工子女计划62人(含芗城区郊区)名额。
在市直民办学校就读的外省、地市户口且正式学籍的随迁子女学生,符合上述4项报考规定条件的,可参加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含公办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