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中学教育集团舟山二中舞蹈特长生招生章程
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一、录取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良好,初中阶段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喜爱舞蹈,且有一定舞蹈功底。
3.必须为舟山市2013届初中毕业生。
4.中考总分(总分2)不得低于500分。
二、报名和测试
1.符合上述条件前三项的考生,在5月30日至6月5日间(周末除外),随带中考准考证复印件和学校品德考核证明,向我校校务办报名。联系电话:2613050 陈老师
2.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测试时间为6月18日。测试专业要求:(1)主项(舞蹈)对报考本校的舞蹈类特招生,要求考生自选舞蹈片段一个,伴奏自带;(2)副项(视唱练耳)要求听音模唱单音及旋律音程。
三、录取办法
1.按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由教育局统一录取。
2.招生名额:1人。
四、其它
一经录用必须按照学校的需要参加相关活动,且遵守校纪校规,否则将视为普招生按中考成绩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