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驻马店市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务细则
一、考生须知
(一)考生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无故不按时到达者,按缺考处理。进入考场前先在考前准备室填写成绩登统表上需要考生填写的内容。
(二)进入考场时,只许带评分表和笔。按照所抽台签号对号入座后,把识别码号填写在记录卡的左上角。将评分表交给监考教师,即可审题,检查器材是否齐全。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动手操作,停考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操作,退出考场,到考前准备室领取准考证,离开考区。
(四)考生不得向其它考生或监考教师询问操作方法,否则视为违纪。
二、考点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在县(区)中招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根据考试细则组织和管理本考点的考试工作;
(二)根据实验操作考试需要,提前准备好各种考试器材;
(三)组织对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四)保证考试期间试题的安全保密,保证考试正常进行(五)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考务人员的交通、食宿、卫生和
安全保卫等项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纪律的执行情况;
(七)处理和解决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巡视、监察人员职责
(一)学习和掌握考试细则和其它有关规定,监督检查考点、考场贯彻各项规定的情况;
(二)按规定时间到达巡视、监察考点,了解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贯彻考试工作方针和质量标准情况,领导重视考试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试题领取和保管情况,考点、考场布置规范化的情况,监考员的选聘和培训情况,监考员履行职责和考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情况,考风考纪教育和考场考试纪律情况;
(三)对考点工作的成绩予以肯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及时提醒注意,违背规定的应促其改正;
(四)对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派遣单位报告;
(五)巡视、监察结束后向派遣单位汇报工作。
四、主考、副主考职责
(一)在考点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根据考试细则主持考场考试,负责考场的全面工作。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具体负责开考前开启评分表,组织考生抽签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及时调整实验台签等;
(二)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布考试注意事项。监督考生按规定考试,及时制止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对违规情况如实做出记录;
(三)培训监考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组织对考场的布置,完善各项设施,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保证考场考试期间试题和评分的安全保密,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五)组织考生抽签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六)广播提示各监考教师检查考生评分卡、记录卡填写是否正确,然后提醒考生认真审题,检查仪器是否齐全;
(七)当考生和监考教师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后,发出开考信号,并开始计时。每场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进行到13分钟时,向考生提示考试时间还有2分钟;
(八)停考信号发出后,组织考生有秩序地退出考场;
(九)收回整理评分卡,提示监考员整理、补充器材、药品,为下一场考试做好准备;
(十)整理评分卡时,如发现有涂改现象应及时与监考教师进行沟通,如属正常修改需经主考同意,而且双方要在备注栏内签字说明。
(十一)评分卡收齐核对无误签名后,将评分卡整理装入密封袋待交登统员。同时将记录卡装订密封(每6-8组一密封)。
(十二)对不认真负责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对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及时撤换,严肃处理。对因违规需终止其考试的考生进行处理;
(十三)制止非本场考生和除考点主任、副主任、监考员、摄录员、巡视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对考试期间非正常出入考场人员做出记录;
(十五)组织好考场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考点主任报告。
五、领考员职责
(一)领考员由总领考员、第一考场领考员、第二考场领考员三人组成。第一考场领考员、第二考场领考员协助总领考员工作;
(二)总领考员提前到考务办领取本考点考生成绩登统表、评分表,学生报名表,准时把考生带到指定准备地点;
(三)总领考员负责组织考生抽签,发放考生评分表,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进行考前教育,指导学生填好登统表上的相关内容。
(四)第一、第二考场领考员分别带领本组考生提前3分钟到考场门口等候,待考生入场后再回备考室带领下一组考生。
(五)领考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私自进入考场观看。待考期间要教育考生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六、监考教师职责
(一)在主考领导下,学习和贯彻执行考试工作方针、基本要求和考风考纪要求;严格执行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考生;
(二)按时到达考场,协助主考、副主考认真检查实验器材;
(三)引导考生按签号入座,指导考生将信息识别码号填写在记录表左上角。如发现记录卡填写错误,要指导考生及时更正;
(四)集中精力严密观察考生每个步骤的操作情况,不擅离职守,不打瞌睡,不吸烟、饮食,不聊天、谈笑,不看书、看报,不串场、串台。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准确地给每一位考生评分;
(五)对试题内容及要求不做任何解释,不得启发、提示或帮助考生操作,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六)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让考生退出考场,并按考生操作情况填好操作步骤得分和总分,签字后交到主考处;
(七)填写评分卡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要向主考说明情况,并双方签字;
(八)评分卡交给主考后,要及时整理器材,使器材恢复到考前状态。如需更换,要及时与实验员联系;
(九)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和评分结果带出考场,保证试题和评分结果安全保密;
七、实验员职责
(一)按试题要求,为考场提前准备好实验器材和用品;
(二)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场。考试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开考点;
(三)需要更换、补充器材和实验用品时,要及时给予更换或补充;
(四)实验员办公地点在实验准备室,如无准备室应在与考场相邻或相对的仪器室。未经主考批准不得进入考场,更不准随意进入考场观看考生考试情况,不准向主监考教师询问考生分数或为考生讲情说情,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登统人员职责
(一)登统组要对考生考试成绩及时进行登统(由1人到各考场主考处取回成绩评分卡),登统时须5人同时在场;
(二)由两人核对评分表与成绩登统表上相同的识别码无误后,将考生得分登统在成绩登统表上,再进行成绩录入。
(三)登统时要按准考证号顺序登统;
(四)成绩登统时要按照“两人核对、一人报分、一人监督、一人录入”的办法进行登统。登统员工作时要精力集中,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登统期间登统员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接待来客、吸烟、饮食、谈笑、接打电话等;
(五)登统后将评分卡按考号顺序分别整理后装入密封袋,并填妥密封袋上需填写的内容。原则上每3—5组装入一个密封袋;
(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为任何考生改正分数。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随意泄露任何考生成绩。
九、保卫人员职责
(一)维护考点秩序,确保考务人员及考生的安全;
(二)制止除考生和考务、巡视、监察以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区;
(三)未经考场主考同意,不得进入考场;
(四)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打探考生考试情况,不得为考生讲情说情。如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