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福州城门中学等16所学校高中部为“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的通知
闽教基〔2014〕19号
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42号),在学校申报,设区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评估和审定的基础上,经我厅审核并公示,福州城门中学、福清三山中学、永泰县城关中学、福清东张中学、福清洪宽中学、福清市宏路中学、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晋江市紫峰中学、泉州市第六中学、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培文实验高级中学、莆田第二十五中学、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莆田第十四中学、浦城县第三中学、上杭县第五中学、古田县第六中学等16所学校高中部已基本达到省三级达标高中标准,现确认为“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
希望福州城门中学等16所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已制定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切实做好达标后的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创新学校管理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课程改革,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