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我院确定五年制单招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请示》(闽体职院〔2013〕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2013年运动训练专业五年制高职按照我厅《关于同意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的批复》(闽教高〔2007〕32号)组织招生,并同意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18分。请你院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3〕5号)要求,做好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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