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实施方案(修订)》和《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细则(修订)》要求,在学校自评、市教育局评估、市人民政府申报、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核查和现场评估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黟县中学等15所学校为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为规范省示范高中评估,保证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拟通过评估的学校名单公示如下:
黟县中学
合肥二中
合肥一六八中学
庐阳高级中学
合肥十一中
合肥三十二中
庐江县汤池中学
金寨县青山中学
舒城一中
舒城千人桥中学
安庆九中
潜山二中
池州六中
利辛高级中学
砀山二中
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到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联系人:檀俊,电话:0551-62829059。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4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