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考生信息确认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应根据实际情况,务必于4月10日前完成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工作。考场编排前,各县区必须认真核查报名人数与参加信息确认人数是否一致,严防遗漏和出现各种差错。
(一)考点设置
考点应设置在设施较好,无安全隐患,交通便利,水电有保证,通讯畅通,听力考试设施合格,能够封闭管理,保密、保卫条件良好,外界干扰少的学校,
(二)准考证号及考场编排
考生准考证采用十二位码。
各县区按考点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每个整数考场30人。座位编排必须单人、单桌、单行。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实行套打。打印结束后,各县区及各中学要组织人员对《准考证》上所打印内容及照片逐考生进行核对,确保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