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
现将《宝鸡市2015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
2015年4月2日
宝鸡市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
操作考核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装备函 [2015]3号)精神,结合我市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市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时间安排
1.考核对象为全市所有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相关社会青年。
2.时间安排:4月4日前下发理、化、生三科实验考核试题,7日至15日进行强化训练;16日至24日进行实验操作考核;30日前完成分值转化、合成工作。5月20日前各县区上报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光盘。
二、命题和评分
1.陕西省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统一试题,每学科6道试题。
2.理化生三科实验考核成绩满分为30分,每科10分,成绩直接计入中考理化科总分(理化科满分为150分),不再单独显示计分。
3.监考教师应按照实验操作考核评分标准为考生现场评分,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登分、转换合成,转换分数保留一位小数。
三、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1.考核工作在市、县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2.每试场、每学科的监考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设立主监考1人,另设实验准备人员2人,场外组织联络人员1—2人,负责试题抽签,组织引导考生,统计登记缺考情况。
3.县区应向每个考点派出督查人员,处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进行期间,试题、成绩册由督查人员保管。
4.监考教师原则上由理、化、生任课教师担任。有直系亲属参加考核的应予回避。监考教师应认真研读试题及评分标准,将所任学科试题涉及的实验操作一遍,熟悉考核流程,确定各个得分点。评分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一个县区的不同学校、不同学生都应坚持一个评分标准。实验操作考核中每位教师同时监考4名考生,考生当场操作,监考现场评分。监考教师还应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及不安全操作及时制止和处理。
5.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抽签决定考核试题,并认真填写《陕西省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评分卡》。
6.各县区组织人员做好登分工作,将考生成绩填写在《宝鸡市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核成绩登记表》(见附件1)内, 并将考核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考点设置
1.考点设置应本着方便考生,确保安全的原则,尽量设在本校,监考人员应采取县区内分区、分片、校际间交叉施考,本校教师不得参加本校学生考核的监考工作。
2.考点在考核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门口设置警戒线,悬挂“宝鸡市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考点”的条幅。
3.学校和考生人数多的县区可分组、分区、分片进行考核。实验条件低于二类标准的学校或人数较少的学校可就近并入实验条件较好的学校。
4.设考点的学校实验室装备要达到部颁一类标准,边远和条件较差的农村初中实验装备不得低于二类标准。仪器良好率为100%,库存药品数量充足,分组仪器质量可靠,计量准确。
5.考点学校至少应有理化生实验室各1个,每个实验室能保证每学科同时有24名学生单人单桌进行考核。实验室内设备齐全,管理规范。每个实验室应由学校配备1—2名实验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6.考点应充分做好防火、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腐蚀等安全防范工作,并配有医务人员或急救箱等防护设备。
7.考点在考核期间严格门禁制度,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学校、试场。
五、试场编排
每个考场24名学生,相同试题连排,以便监考评分。
六、考核纪律
1.各县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实施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核,并于4月10日前将各考点考核时间安排表(附件4)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中等教育考试科。
2.监考人员在考核期间不允许带通讯工具,不得与考生、家长在考场外个别接触。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干预监考评判。
3.参与考核工作的督查人员、监考人员、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工作证,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受到举报、投诉,经查证后,视情节严肃处理。市考试管理中心设举报电话:2790610,各县区也应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
4.监考人员对违纪考生可分别采取劝止、警告直到取消考核成绩等措施,并如实记录事件发生的情况(取消考核成绩应由考点主考和督查员及监考研究决定并签字)。重大事件应及时请示市、县区考试管理部门妥善处理。
七、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实验考核工作领导
1.精心组织,做好培训。各县区要认真做好实验操作考核前的培训工作,对涉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的分管领导、业务主管,理化生教研员、监考教师认真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2.严格标准,规范要求,提高信度。今年实验操作考核,可采取先在小范围试考,后整体展开的方式进行,从强化实验操作过程中的主要操作环节的评分尺度, 统一扣分标准入手,制定出较为合理规范的量化要求,比如满分率,初中理化生教学水平、理化生实验课开展情况较好的渭滨区、金台区及川原县区原则上不得突破12%,山区县原则上不得突破10%,要着力解决考核实施过程中,评分尺度宽严不一、过宽过严,考生实验成绩层次不明显、分布不够合理,各县区考生成绩差异较大,县区之间分值不均衡的问题。
3.加强管理,督促检查,确保效度。针对个别县区在思想认识水平、重视程度方面还不够到位,在实验操作考核过程出现的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苗头和倾向,今年要加强对考核实施过程的管理,有重点的加大对工作薄弱县区的督查力度,市考试管理中心将在4月中、下旬对各考点的准备情况进行抽查,并在考核期间督查县区的考核工作。
开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是加快考试评价和招生选拔制度改革,促进对中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针对近几年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提高认识,深入研究、采取措施,扎实、细致地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今年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核工作健康、公平、有效进行。
附件:
1.宝鸡市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核成绩登记表
2.宝鸡市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核考点工作职责
3.宝鸡市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考生规则
4.宝鸡市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考点设置一览表
附件1:
宝鸡市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核成绩登记表
学校:
|
序号 |
准考
证号 |
姓 名 |
现场考核成绩 |
转化成绩 |
总
分 |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转换分数保留一位小数。
附件2:
宝鸡市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核考点工作职责
一、按规范要求布置好考点,安排好实验操作考核室。
二、做好考核仪器、药品、辅助器材的准备工作。每一试题按试题要求至少准备两套实验仪器、药品,并按试题顺序摆放在相应实验台上。另外还要准备足量的一次性使用的物品。
三、负责考生的入场及考核组织工作。
四、提供监考教师需要的物品。
五、熟悉考场制度、考试程序等。
附件3:
宝鸡市2015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考生规则
1.考生在学校老师的组织下,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入场前的准备工作。
2.除钢笔(圆珠笔或铅笔)及准考证外,严禁携带其它一切物品进入考场。
3.考前,考生按考号10人为一组列队入场抽取试题签,在与试题号对应实验台前坐好,并将准考证放在桌的右上角,供监考老师查对。
4.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10分钟(包括看题准备、操作、清理所需时间)。
5.监考老师宣布开考后,考生方可开始选择所需器材,进行实验操作。时间一到,不管操作是否完成,都应立即终止(结束前3分钟由监考老师提示时间)。
6.按考题要求,把该记、该算的数据及计算过程写在考核用纸上。
7.操作完成后,要做好仪器的整理、清洗、归位,废液倒入指定容器内(计入考试成绩)。
8.实验完成后,应向监考老师报告实验完毕,经监考老师允许后即刻离开考场。
9.考试中注意安静,爱护仪器,故意损坏仪器要赔偿。
10.考试过程严禁作弊,违者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