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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二中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本溪市教育局 2013-4-22 22:04:16
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经市教育局批准,承担《本溪市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体育、艺术特色教育的试点工作。2011、2012年在计划内招收了两届艺术特长生,并独立设置艺术特长班。2013年艺术特长生将继续列入本溪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政策录取。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2013年本溪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艺术(音乐、美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
3、道德品行良好,个人形象端庄。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1、美术专业:30人
2、音乐专业:30人
(1)音乐教育14人
(2)音乐表演16人(小号2人、圆号2人、长号2人、长笛1人、单簧管1人、大管1人、小提琴4人、大提琴1人、低音提琴1人、竖琴1人)
三、报考程序
1、考生于2013年4月21日上午八点至下午四点,由考生学校教师带队,本人持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寸近期照片三张及报名费200元,到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报名,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美术专业的考生报名同时测试色盲、色弱。)
2、专业考试时间:
 5月11日上午10点—11点音乐专业笔试。
下午13点—16点音乐教育专业考试。
5月12日上午8点—11点音乐表演专业考试。
 5月13日:全天美术考试(上午8点—11点色彩、下午13点—16点素描)
3、专业考试地点: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
4、专业考试结束一周后,在本溪教育网上公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到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领取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录取名额的百分之二百下证)
5、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中考。待中考成绩公布后,按录取办法录取。
四、专业考试要求及分值
(一)音乐:满分200分。(自带演奏及伴奏乐谱,除钢琴外自带乐器)
1、器乐(钢琴)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100分)。
2、声乐,自选民族或美声歌曲一首(60分)。
3、统一笔试(30分),
4、语言表达及形体(10分)。
笔试范围:
单音、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听写、旋律听写。
(二)美术:满分200分。(自带绘画用具)
1、素描:限用黑色铅笔、炭笔。考试时间3小时。(100分)。
2、色彩:水粉、水彩不限;考试时间3小时。(100分)。
五、录取办法
1、专业考试及面试在市教育局监督下,由学校专业考试委员会组织实施。
2、美术专业:在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中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音乐专业:按专业课成绩40%与文化课成绩60%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下证最低分数线为120分,音乐表演专业录不满,从音乐教育专业指标外考生中,按成绩依次录取。
5、从考生报名、专业考试到最终录取,都将在本溪教育网上公示,实行阳光录取,欢迎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学费标准
执行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择校生标准,三年学费两万一千元;专业课费用自理。(专业课费用包括专业教学、艺术学院专家教授授课及外出交流、写生)
七、教学安排
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实行独立编班,三年学习期间不予调班。课程安排根据国家艺术类高考大纲的要求和综合各艺术院校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比例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和课时安排。文化课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开足开全高考必考科目;专业课根据各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安排专业课程。根据各专业课的不同特点,分别开设基础共同课、专业课、排练课及自修课。学校将聘请艺术院校及专业艺术院团专家、教授担任客座教授,指导专业教学,并定期为学生专业授课。
八、培养方向
1、国家重点大学艺术类特招。(北大、清华等53所国家重点大学)
2、国家重点艺术院校。(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戏剧学院等38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
3、综合类大学艺术学院。(全国600多所综合类大学设置的艺术学院)
招生咨询热线:3841099  3841206 
18641457980
 
                                                           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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