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滨州市初中学籍不允许参加考试
意见要求,凡具有滨州学籍的初二、初三学生均应参加学业考试,无滨州市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户籍在滨州、学籍在外地或在外地借读需回滨州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或需由外省、市来滨州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滨州组织的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考试。
上述学生要在4月4日前持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个人户籍证明到所在县(区)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注册学籍。各初中学校要在4月5日至 15日期间到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本校学生报名手续;各县(区)4月25日前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并上报市教育局。报名工作结束后,将不受理县(区)、学校增添、变更考生信息的申请。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