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亳州市2015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规程
为切实做好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考试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程。
一、考试对象
2015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均须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二、考试内容
教育部制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要求的及现行教材中的实验,主要考核学生规范化操作和基本实验技能。
三、考试组织
(一)考试工作在中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和管理,主办科室具体实施。
(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办法,统一考试时间。
(三)各县区负责组织报名,确定考点,安排考试日程,组织考试,做好安全等与考试相关的工作。
(四)各县区抽调有关人员参与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实行本校学生考试回避制度。
(五)监考教师应是思想、业务素质较高的初中理、化、生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考试前监考教师要进行集中业务培训,熟悉实验操作考试规程及评分标准,不能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评分标准的,及时调换,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四、考点及考场
(一)各县区按考生人数和学校布局划分考区,确定考点,考点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考点所在学校领导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2.实验室建设合理,达到规范化要求;
3.教学仪器装备达到一类标准;
4.有熟悉业务的理、化、生专职实验员;
5.有符合体育考试的场地或距离符合体育考试要求的场地较近;
6.考场便于封闭。
(二)每个考点设置的物理、化学、生物考场数应相同,每个考场28名考生。
(三)考点设置考试警戒区,并有明显的警戒线。警戒区域出口处设警卫人员执勤,非考务人员不得入内。
(四)考点在考试前应按试题要求备齐备好一切实验器材,并有足够的备用仪器、药品等,以便随时更换。
(五)考场内水电设施良好,每组实验桌上必须配备有废物罐、废液罐、洗涤用水、擦桌布,并贴好固定桌号。
(六)考点内要有试卷保管室,待考考生休息室、医务室,备有茶水,必要的药品等。
(七)各考点要在门口张贴“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中学考点”的横幅标语,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初中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考生违反实验操作考试纪律的处罚规定》、《考试流程示意图》等。存车处、医务室、厕所、点名处等要有明显标志。
(八)考试前一天封闭考场。停考期间关闭考场,除准备仪器、药品的考务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九)考前县区教育局要对各考点准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考务人员
(一)每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
(二)考场内:每考场设监考组长1人,考试评分员14人,监考员2人。
(三)考场外:负责组织引导考生入场的领考员1人,考点点名抽签2人(1人负责点名抽签,1人负责监督),准备仪器2-3人,试卷保密2人,警卫1人,医务人员1人,其他考务人员自定。
(四)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恪尽职守,严守纪律。
六、考生入场
(一)各校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按规定的考试日程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警戒区外候考。
(二)考生入场前10分钟,以学校为单位依次进行点名。每次点84名考生。点名后,由考务人员带队进入警戒区,然后由考务人员宣读考场纪律、考生须知,讲解抽签事宜。考生进入警戒区,不得携带课本、笔记、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有关的任何材料。一所学校考试完毕,点名该校考生仍未到者视为缺考,负责点名的考务人员填写《缺考登记表》,经考生领队签名后,交试卷保管人员存档。
(三)抽签:设签84个(其中28个物理签,28个化学签,28个生物签),签上标明学科、考场和桌号,采取84人一次性抽签。抽签前,当众混签,然后由考生自己抽签,严禁代抽。考生抽签后,负责点名的教师应在考生准考证上用笔注明考场及桌号,由各考场的考务人员组织考生按考场排队候考,不得离开警戒区,不得对换签号,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评分员在考生入场前按试题要求将仪器调试到应考状态。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为10分钟,由监考组长宣布考试开始后方能操作。考试结束,由监考组长宣布考生停止操作并立即退场。
(二)评分员根据“评分标准”当场按步骤赋分,简单说明扣分原因,并在评分表上签字后交监考员。
(三)评分员在赋分时,如果需要修改考试成绩,必须经监考组长同意,并在评分表的修改处当场由评分员和监考组长共同签字。
(四)每科考试结束,监考员收齐试卷和评分表,认真清点后,按准考证号从小至大的顺序分别装订装入试卷密封袋当场密封,并填写密封袋封面的有关栏目然后交监考组长签字保管,监考组长在上(下)午考试终止后,送交试卷保管人员。
(五)每场考完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带队按规定路线离场。
八、试卷保管
(一)试卷保管员提前半小时按上(下)午场次一次性将试卷送各考场监考组长(须签字),监考组长将试卷分发到评分员,上(下)午考试终止后,由监考组长和监考员共同将试卷密封袋送入试卷保管室。
(二)考试期间,已考考生的评分表由县区中考办公室专人专室保管,密封袋任何人不得拆封。
(三)考试结束,《考生评分表》由县区中考办公室统一分两组分别输机,然后刻录成绩盘(一式四份)报市教育局装备中心审核后送招生考试中心。
九、考试巡视
考试期间,各县区教育局要选派工作认真、敢于负责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到考点巡视。市教育局也将向各县区派员巡视。
十、考试安全
(一)考生所在学校要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及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
(二)考点要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爆炸等工作,准备必要的物品,制定安全预案。
(三)考试期间,各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安全。
十一、附则
本规程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亳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
考试免试申请表
学校:
|
姓名 |
|
班级 |
|
照
片 |
|
性别 |
|
准考证号 |
|
|
申请免试原因 |
本人签字: |
|
家长
签名 |
|
班主任
签 名 |
|
物理教师 |
|
目测人签 名 |
|
|
化学教师 |
|
|
生物教师 |
|
|
公示
情况 |
(由学校记录) |
|
学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医院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区教育局审批意见 |
|
|
|
|
|
|
|
|
|
|
|
|
|
|
注:1.申请考生填写本表一式两份,批准后的申请表一份进考生档案,一份存学校备查;
2.签名栏中理化生教师签名处,物理、化学、生物教师都应签名;
3.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附学生健康档案原件。
附件3
亳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试题
|
物理试题 |
|
1、探究平面镜成像特点 |
2、测量水加热时的温度 |
|
3、研究凸透镜的成像规律 |
4、组装比较不同物质的吸热能力实验装置 |
|
5、测量物体运动的平均速度 |
6、测量固体的密度 |
|
7、测量水平运动的物体所受的滑动摩擦力 |
8、用电流表测并联电路中的电流 |
|
9、用电压表测串联电路的电压 |
10、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 |
|
11、探究滑轮组省2/3的力 |
12、探究产生感应电流的条件 |
|
13、探究通电导体在磁场中受力情况 |
14、探究决定液体压强的因素 |
|
化学试题 |
|
1、药品的取用 |
2、探究金属(Fe 、Zn 、Cu)的活动性顺序 |
|
3、组装实验室加热制取氧气的装置并检查气密性 |
4、准确量取3ml饱和食盐水并加热蒸发 |
|
5、制取二氧化碳气体并检验其阻燃性 |
6、量取10ml氢氧化钠溶液,用稀盐酸将其完全中和 |
|
7、准确量取3ml蒸馏水并加热 |
8、组装过滤装置 |
|
9、用稀盐酸鉴别氯化钠和碳酸钠 |
10、用pH试纸测酸、碱溶液的pH |
|
11、探究碳酸钠(Na2CO3)的部分化学性质 |
12、用石灰水鉴别NaOH溶液和Na2CO3溶液 |
|
13、NaOH溶液与CuSO4溶液反应的现象 |
14、用酚酞试剂鉴别酸溶液和碱溶液 |
|
生物试题 |
|
1、显微镜的使用 |
2、制作洋葱鳞片叶内表皮细胞临时装片 |
附件4
亳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
操作考试工作情况反馈表
1.县级教育机构名称:(盖章)
2.分管领导姓名: 职务: 电话:
3.主办部门名称: 负责人姓名: 电话:
协办部门名称:
4.单独组织考试的县(市、区)名称:
5.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和周期:
6.初中毕业生数: ,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学生数:
7.实验操作开考学科及考题数量:物理 、化学 、生物
未开考学科及原因: ,每场考试时间:
8.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分值/等级):
考试成绩如何运用:
9.考试费用收支平衡状况简要说明(可另附):
10.意见和建议(可另附):
填表及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注:请各县区教育局据实填写。于5月15日前连同总结材料一并报市教育局装备中心。联系人:董春华;电话:5125171(传真)。
附件5
亳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
考试考点设置表
_________教育局(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考点名称 |
考生数 |
考 试 场 次 |
|
物理(28人/场) |
化学(28人/场) |
生物(28人/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填表人(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注:此表为向县区分发试卷的依据,请各县区据实填写。于4月7日前报市教育局装备中心。联系人:董春华;电话:5125171(传真)。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
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各县区人民
政府。
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