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政策
沧州市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四侨考生”升学给予加分照顾的通知》(冀政侨字〔2016〕1号)等有关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在中专、中职、高职院校招生时,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在普通高中招生时,沧州市今年继续执行仅对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的政策。
八大改革
(一)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合并进行。
(二)继续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由沧州市教育局考试院牵头,教科所、电教中心等配合。
(三)继续加试地理生物。
(四)沧州市一中继续举办农村实验班。
(五)今年实行考前填报志愿。
(六)今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七)今年沧州市一中举办“北大班”和“圆梦班”。
(八)深入推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