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1日下午,长春市教育局召开了“全面规范招生行为,做好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部署会”,权威发布了2014年我市中小学招生的基本政策。记者注意到,对照往年政策,今年我市教育主管部门对中小学入学相关政策作出了部分调整;特别对小学入学年龄、学区划分及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招生及派位等重点予以强调。
调整一
全面推进“学区制”的入学办法
尽管此前我市中小学入学一直的原则也是“免试、就近”入学,但明确提出“学区制”入学办法,今年是第一次。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今年公办中小学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入学和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
1.单校划片
——对于已经具有独立的、相对稳定的学区范围的中小学,继续按照原学区范围进行划片入学。
——对于小学段与初中段学区范围完全吻合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依据学区范围实行小学、初中对口直升方式招生。
——对于小学段与初中段学区范围不完全吻合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依法依规合理确定招生办法。
——对于非九年一贯制的初中,一所初中的学区与多所小学的学区吻合时,依据初中的学区范围,实行九年一贯对口直升方式招生。
2.多校划片
多校划片(两所学校或多所学校为同一学区)的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
3.公办优质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对于原实行电脑派位办法进行招生的学校保持原招生办法不变。优质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要面向区域内进行电脑派位。
4.小升初“属地”原则
对于户籍在本片区而未在本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果申请升入本片区初中,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安排就学。
第4点体现了中小学入学的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含中、省、市直学校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