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长春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
| 来源:长春教育局| 2015-5-6 9:13:37 |
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一是取消中考收费。今年起,我市将中考纳入义务教育免费范围,全面取消考生的报名费、考务费,免费向考生提供《招生指南》和考试文具,切实把民生工程、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取消公办学校自费生(择校生)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今年起取消公办学校自费生(择校生)。2013年、2014年学校录取的自费生(择校生)仍按当年收费标准和政策执行。 三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建籍,不补充下达招生计划。录取工作采取分批次录取、分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实现批批清。已被录取的考生不重复录取。未下达住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住宿生。 四是加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高中管理。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高中要独立设置,要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独立编班、独立授课。 五是调整推荐生比例。2015年,取消自主招生,继续推行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高中的改革,中心城区优质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招计划的80%,三县(市)和双阳区、九台区优质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招计划的60-70%。中心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推荐生比例占招生计划的20%。各初中学校依据五项测试成绩和学生报名情况择优推荐,按1:3的比例确定推荐名单。 六是调整志愿结构。国际合作班按报考学校所在批次填报志愿;国际文凭班在第三批次填报志愿。 七是调整特长生、艺术实验班、艺术学校测试办法。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制定测试实施办法,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测试。普通高中学校专业测试合格名单,要在普通高中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普通高中学校上报市招生办。特长生名单按1:1比例上报,艺术实验班、艺术学校按实际合格人数上报。 八是调整录取流程。采取分批次录取,分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的方式。录取共分三个批次,按照第一批次录取,第一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第二批次录取,第二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第三批次录取,第三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的顺序进行,实现批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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