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中考网 - 各省中考 - 吉林中考 - 长春中考 - 正文

2012年长春市普通高中艺术实验班录取程序和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2-7-13 13:31:08
(记者  王威)中考录取在即,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2012年长春市普通高中艺术实验班(艺术特长生)不收费。

  2012年长春市普通高中艺术实验班录取程序和办法是:依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测试合格名单择优录取。参加测试的学生名单由市招生办负责,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汇总,向报考的学校提供测试名单;由各有招收艺术生资格的高中学校负责,根据该名单,依据长春市教育局批准的测试方案,在长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的监督下组织测试,测试合格名单交长春市招生办作为录取依据。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长春市城区普通高中艺术实验班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仍按长春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就读意愿的学生需要在第二批次填报志愿。长春市教育局与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长春市城区普通高中艺术实验班收费政策。

  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登录“长春招生信息网”(cczsb.changchun.jl.cnhttp://www.2exam.com),或电话咨询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31-89965250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热门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最近更新 |
    闽ICP备06019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