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英语听力科目实行免考。聋哑学生的英语口语考试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从2015年起,调整中考学科分值。①增加提前科目分值,由150分增加到160分,生物、地理分值不变,体育由原来的50分增加到60分;②增加语文分值,由原来的120分,增加到150分;③英语总分不变,听力考试20分不变,其中增加英语口语考试20分。英语口语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探索英语口语考试社会化,一年多考,将最好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2)考试形式
文科综合和地理两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各科实行闭卷考
试。
(3)成绩呈现方式
初三书面考试成绩以A﹢、A、B﹢、B、C、D、E七个等级呈现,提前科仍为A、B、C、D、E五个等级。
(4)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