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生录取方式
学校要做好指标生录取工作。要根据原来上报的指标生志愿和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的指标生资格以及下发的《指标生成绩排序册》,按照对应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分别划定为:

各毕业学校根据对应省示范高中的指标数、学生填报志愿情况以及《指标生成绩排序册》确定指标生录取人选。如志愿数大于指标数,则按以下顺序确定指标生人选:
①比较学业成绩等第
②比较综合素质评定等第
③按照顺序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
④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等第组合
⑤按照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单科等第
⑥比较学生初中三年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五次期末考试总成绩
经公示无异议后,凡一旦录取为指标生,考生网上所填志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