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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朝阳市中考语文试题及答案

来源:2exam.com 2012-7-6 14:59:09
切合题意,文章有中心,内容较具体,感情合乎情理;语言较通顺,有个别语病;结构基本完整,条理基本清楚;书写清楚。
四类文
(31~39分) 不够切题,中心欠明确,内容不具体;语言大体通顺,语病较多;能分段,条理不甚清楚;书写不清楚。
五类文
(30分以下) 偏离题意或文不对题,感情不合常理;语句不通,结构混乱,层次不清;字迹难辨。


说 明 ①凡书写工整、文面整洁,格式规范的作文均可在拟评分的基础上奖励3分(因奖励分,写作题总分可以超过60分)。
②如确认属抄袭之作,按五类文标准给分。
③错别字3个扣1分,重现不计,最多扣5分。
④字数不足的可相应降级评分。
⑤不写题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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