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围教体体〔2013〕3 号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实 施 方 案
各中学:
根据《承德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承教政体〔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2013年本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全县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
2013年5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管理
体育考试工作在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教育体育局成立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育股,见附件),负责协调和统一组织,落实体育考试各项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
各学校成立相应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体育教研组长和初三体育教师等组成,具体负责体育考试项目的训练、场地布置和考生参加考试的组织工作。
四、考试项目和分数
体育考试以满分30分直接计入考生中考成绩总分。
1、身体形态项目(2分):身高/体重
2、身体素质项目(28分):
(1)立定跳远(8分)
(2)坐位体前屈或实心球(8分,两项选一项)
(3)800米跑(女)和1000米跑(男)(12分)
五、考点设置
本着方便考生、就近考试的原则设置考点,考点必须有标准300米以上田径场,必须具备考试所需场地、器材、设施和组织条件,考场周边环境良好、便于封闭,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不设考点。对符合考点设置要求的偏远山区学校积极采取送考到校等措施,同时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
确定为考点的学校,门口要悬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XXX考点”横幅。考场内外要张贴考试须知及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等。
六、免考和缓考
各学校要重视做好考生体育考试前体检工作,体检合格者可参加体育考试,如体检不合格可免考或缓考。
(一)免考
1、因残疾、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21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2、因临时伤病申请免考体育的学生,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准免考体育学生的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12分计分(不能免试单项)。
3、由考生及其家长在体育考试报名时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免考申请,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签署意见,学校审核批准,考试前三天学校统一报县教育体育局考试办公室备案。免考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免考名单要在学校公示。
(二)缓考
1、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及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参加考试的考生,考生填写缓考申请,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签署意见,学校同意,上报体考办备案,可予以缓考。
2、缓考考生应在正式考试15天内参加一次性补考(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并以补考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中断考试,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教育体育局体考办公室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七、报名时间及办法
1、2013年4月22日前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填写考生成绩登记表,15人为一个小组,男女考生最后一组是否满15人均按一组计,一号学生为考生组长。考试成绩登记表男女分别填写一式三份,字迹要工整、清晰。考生每人一张准考证,考生考号与本考生中考报名号相同。准考证按报名组别男、女分装入袋,注明组次。于4月24日前上报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股。
2、各项测试原始记录必须有两名以上监考人员签字,如有登记错误需改动时,必须由监考组长、记录员和学生组长签字后有效,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
3、测试前点名。监考人员按各校组别、顺序点名,考生要按登记表先后顺序排成一路纵队持准考证接受监考人员核对,重点核对准考证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带队进入考场,并向考场入口工作人员报告进入考场考生人数。考试时要当场公布成绩,声音要清楚、准确。800米和1000米以组为单位(15人)跑,用站立式起跑。每个考试场地要备1—15号号码布3套,供考生佩带,号码要带在胸前。
4、各单项考点要填写考生各项得分,总核分组设在跑的项目终点,减少表格传递过程。核分组要认真把关,对成绩改动无人签字、字迹不清等退回原考点重新签字,否则不予核分。核分组要核出考生身体形态、身体素质两项总分及每组考生人数、总分、及格人数、优秀人数,并计算出各学校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考生入场、转点、退场均要排成一路纵队。
八、其他事项
1、体育考试所需费用从中考报名费中列支,不得再向考生收取。
2、体育考试期间,市教育局派驻巡视员巡视考试过程,局监察室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
3、各学校要做好考试期间考生的安全教育、防范工作,严防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4、体育考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对体育考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视情节轻重,由教育体育局严肃处理。
附:1、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名单
2、考试项目的场地、器材、动作规格和要求
2013年4月8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发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春祥
副 组 长:姚学军 丁晓辉 张晓嵘
组 员:张志学 贾世海 杨金国 张志学(监察室)
办公室主任:姚学军(兼)
副 主 任: 张志学
成 员:周 彤 赵晓光
考试项目的场地器材、动作规格和要求
(一)身高/体重
1.场地器材
设置考点学校要将其测试场地放在距操场最近教室,室内放置两张桌子、三把椅子、一块体操垫和身高体重测量计。门口张贴身高体重测试室,同时张贴非监考人员禁止入内标识。
2.测试方法
(1)身高测试受试者要赤足,立正姿势站在身高计的底板上(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成60度角)。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区与立柱相接触,躯干自然挺直,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测试人员站在受试者右侧,将水平压板轻轻沿立柱下滑,轻压于受试者头顶。测试人员读数时双眼应与压板水平面等高进行读数,记录员复述后进行记录。以厘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测试误差不得超过0.5厘米。
(2)体重测试时先验体重计准确度和灵敏度。准确度要求误差不超过0.1%,即每百公斤误差小于0.1公斤。测试时,体重计应放在平坦地面上,调整0点至刻度尺水平位。受试者赤足,男性受试者身着短裤;女性受试者身着短裤、短袖衫,站在体重计中央,一律禁止考生携带重物进行测试。读数以公斤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记录员复诵后将读数记录。测试误差不超过0.1公斤。
(三)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
设置考点学校要要在操场适宜地方设计场地,场地安装起跳板与地面水平,起跳板宽度不低于50公分防滑,起跳板前安装起跳线,起跳线至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沙坑里面应与地面平齐,如无沙坑,可在土地松软的平地上进行。
2.测试方法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最好用线绳做起跳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注意事项
⑴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三次试跳均无成绩者,应允许再跳,直至取得成绩为止。
⑵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四)坐位体前屈
1.场地器材
设置考点学校要将其测试场地放在距操场最近教室,室内放置两张桌子、三把椅子、一块体操垫和坐位体前屈测试计。门口张贴坐位体前屈测试室,同时张贴非监考人员禁止入内标识。
2.测试方法
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考生在测试过程中膝盖不得弯曲,否则按犯规处理,标尺归零,从新测试。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3.注意事项
⑴身体前屈,两臂向前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
⑵受试者应均匀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
(五)掷实心球
1.场地器材
测试场地设操场,场地面积30×8平方米,在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实心球若干,测试球重为2公斤。
2.测试方法
测试时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每人投掷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实心球的着地点。每人投掷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3.注意事项
⑴受试者需原地投掷,不得助跑。
⑵实心球必须从头上方投出,不得侧身,不得将实心球交于单手掷出。
⑶如受试者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实心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⑷发现踩线等犯规时,则此次成绩无效。三次均无成绩者,应允许再投,直至取得成绩为止。
(六)800米或1000米跑
1.场地器材
400米、300米田径场跑道,地质不限,地面平坦,跑道线要清楚。发令旗一面,口哨一个,秒表若干块(不少于5块),使用前需要校正,每分钟误差不得超过0.2秒。标准秒表选定,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小时误差不超过0.3秒。
2.测试方法
受试者15人(男女分开,最后一组不少于两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计时员看到旗动开表计时,当受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秒后非“零”则进一。
3.注意事项
⑴如果在非400米标准场地上进行测试,测试人员应向受试者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⑵测试人员应告知受试者在跑完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即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⑶受试者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⑷对分、秒进行换算时要细心,防止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