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考临近,池州市有关中考方面的录取招生政策规定也相继出炉,普通高中录取有哪些新政策,计划生指标有哪些新规定,特长生怎样自主选择学校?下面记者带您一探究竟。
关注一:普通高中录取共分六个批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保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稳定,近日,池州市出台了2014年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出台(试行)。
普通高中录取共分六个批次。第一批次录取省示范高中定向生和特长生;第二批次录取省示范高中公费计划生(其中池州市一中线上面向东至、石台、青阳、九华山招录50名公费计划生,不含贵池区户籍学生);九华山籍学生可自愿填报全市各省、市示范高中公费计划生和择校生,不占录取学校指标;第三批次录取省示范高中择校生;第四批次录取市示范高中公费计划生(含民办市示范高中);第五批次录取市示范高中择校生;第六批次录取一般普通高中计划生。
各批次录取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及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网上录取。
定向生录取。根据定向分配指标,中考总分不低于该县区市示范高中公费计划生分数线,按考生第一志愿,以初中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末位并列的先取省考科目等级优的,等级相同的取文化课总分居前的,文化课总分相同的取语数外总分居前的。未录满的定向生指标纳入该校公费计划生统一招生。
公费计划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志愿从A校到C校逐个检索投档。“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择校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先打印备录择校生名单,由招生学校张榜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考生缴费。择校生指标余额部分,仍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缴费录取,录满为止。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原则上与一般普通高中同一批次。民办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和生源地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以开展跨市招生。民办学校招收外地学生,考生必须出具初中毕业证书、准考证和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出的中考成绩证明,中考成绩折算后要达到池州市一般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外地考生录取。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在外市,户籍在池州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文化课、体育、理化实验、信息技术等相应科目折算分值后,录取至户籍所在地相应等级学校,不占录取学校招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