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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滁州中考高中招生政策方案

来源:3773中考网 2013-5-24 16:13:14

 

②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有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体育运动比赛、文艺演出、书法比赛、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个人或集体奖前6名的学生可免试或优先取得特长生资格,具体情况由招生学校决定。在参加特长生报考前,须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应的证明材料。集体奖获得者由学校出具证明,县(市、区)教育局盖章,交招生学校审查,报市中招办审批。

3.宏志生的招生办法。明光中学面向全省招收一个宏志班,滁州二中面向全市招收一个宏志班宏志班的办学宗旨是:对品学兼优、家庭贫寒的学生给予资助,以激励他们更加奋发努力,立志成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城乡应届生均可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或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登记,经招生学校审核后报市中招办审批。

4.滁州中学面向全市(不含市本级)招收部分学生。凡成绩达到滁州中学录取分数线,志愿报考滁州中学的考生,可以直接向滁州中学申请;也可以在所在学校填报志愿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当地县(市、区)中招办,县(市、区)中招办报市中招办;滁州中学根据考生分数、招生计划提出初步意见,市中招办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分布等因素进行审批。

5. 英语国际班招生办法。经省教育厅批准,天长中学与新加坡华盛教育中心联合开办高中英语国际班,专业口语教学,面向全市招生。具体招生办法依据省厅批复要求由学校制定,经当地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中招办审批。

(四)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今年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领导,分批次组织录取,依次为:(1)省示范高中计划生;(2)省示范高中择校生;(3)市示范高中计划生;(4)市示范高中择校生;(5)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6)一般普通高中计划与择校生。

2.录取方法。按照等级附分数的办法,即综合素质评价以等级形式呈现,中考成绩(含理科实验操作、体育考试)以分数形式呈现,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结合各校的招生计划,划定各层次录取参考分数线,制定具体的录取标准: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D等级不能录取到省、市示范高中;凡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不合格的(60分以下)不能录取到省示范高中,从2013年执行,按录取批次和规定时间,集中进行录取。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1.建立组织机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中招领导小组,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统一领导,理顺招生管理体制,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管理。市教育局决定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马占文(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芝福(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周爱勤(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志兵(市委教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市教育局副局长)

         瑞(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勇(市政府总督学)

       潘厚江(市教育局调研员)

  员:王长山(基础教育科科长)

       王超武(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陈敬岳(招生办主任)

曹太飞(教研室主任)

  军(监察室主任)

程先梅(计财科副科长)

于继成(招生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周爱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长山、王超武、陈敬岳三同志为副主任,于继成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2.进一步加强对中考和中招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理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体制,统筹管理招生工作。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科室分别负责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各县(市、区)招办负责中招考务等具体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中考和中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方案,由招办具体实施,形成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监督执行的工作机制。

3.加强招生管理。各省、市示范高中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基[2004]39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以下,按照省定标准严格控制班额,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同城借读行为。

4.规范招生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评估监控制度,保证中考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顺利进行。

5.建立中招公示制度。各地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必须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各地普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办法和结果必须向社会公示,强化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

  

附件: 1. 2013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指导性计划表

2. 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3. 201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编码表

4. 滁州中学“推荐生”分配计划

5. 滁州实验中学“推荐生”分配计划

6. 滁州第二中学“推荐生”分配计划

 

滁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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