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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奉贤区小学初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指南

来源:奉贤区教育局 2015-3-23 18:04:32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持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申请人的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到2015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申请时间和地点

1、3月21日、22日,在各镇(开发区、社区)指定地点提交积分入学材料,获取入学登记资格。

2、4月18日-4月19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各镇(开发区、社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3、2015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月30日。2016年起,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统一为6月30日。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的父母一方居住的所在镇(社区、开发区)递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初审符合入学条件者填写《2015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申请表》。

四、录取办法

经镇(社区、开发区)及区相关部门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验证和实质性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者,由镇(社区、开发区)进行积分和公示。并根据当年度申请人所在镇(社区、开发区)学校可提供的学位数,按申请人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公办学校或随迁子女民办小学起始年级就读。

五、申请材料

(一)必备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社保记录;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到2015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申请人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自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

5、申请人的预防接种证;

6、申请人的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二)加分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或职称:提供申请人父母一方的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

2、计划生育: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

3、表彰奖励:提供区级以上获奖证书。

4、投资纳税:提供申请人的父母一方在本区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的企业纳税明细。若多人合股投资企业,按投资比例计算每人的纳税情况。

5、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一方的本市户口簿、身份证。父母一方具有宅基地证的,参照租赁农民宅基地房积分;父母一方(本市户籍)具有婚前产权房证的,参照租赁居民产权房积分。

(三)减分情况(无须提供材料)

由公安、工商、税务、农委、卫计委、建交委、教育局、食药监局、各镇开发区(社区)等提供申请人父母有无违规、违法记录情况。

(四)一票否决

1、申请积分时有提供虚假材料的;

2、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

六、查询方法

4月11日,申请人的父母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奉贤教育网,或到镇(社区、开发区)查询子女是否具有入学登记资格。申请人的父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镇(社区、开发区)提出复核申请。

七、其他问题

1、申请人的父母需认真阅读《2015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请准备好申请材料。

2、申请人的父母可登录奉贤教育网http://www.fx.edu.sh.cn/ “信息公开”专栏,了解2015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情况。

3、相关表格可到申请人的父母或父母一方居住所在地的镇(社区、开发区)领取。

4、如有问题,可咨询奉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基础教育二科或父母一方居住所在地的镇(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

 

奉贤区各镇、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一览表

 

镇区

电话

镇区

电话

南桥镇

37596268

柘林镇

57442451

金汇镇

57481176

海湾镇

57503305

奉城镇

57512805

海湾旅游区

57120912

青村镇

57567063

奉浦社区

67108627

四团镇

67530843

金海社区

37195029

庄行镇

57462511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

37597021、37597023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

37597052

监督电话(区教育局信访办)

3759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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